延边刑事律师: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简介

延边刑事律师2个月前 (04-15)法律法规51
2014年8月,经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备案,撤销泉阳林区基层法院、露水河林区基层法院、松江河林区基层法院,设立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直接隶属于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院址设在抚松县松江河镇。内设政治处、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

2014年8月,经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备案,撤销泉阳林区基层法院、露水河林区基层法院、松江河林区基层法院,设立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直接隶属于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院址设在抚松县松江河镇。内设政治处、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及露水河法庭、泉阳法庭等12个机构。管辖露水河林区基层法院、原泉阳林区基层法院、松江河林区基层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辖区面积42万公顷,人口20万人。

现有干警37人。其中法官27人,书记员6人,司法警察2人,行政人员2人。中共党员3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平均年龄52岁。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成立之初,由于没有办公用房,干警仍分散在各地办公。院党组坚持从“稳”字出发,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审判,积极筹划基础设施建设,于2015年2月实现了集中办公。

法院地址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位于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松泉路(松江河林业局综合办公楼南侧)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9-5071279 传真号码:0439-5071279

政务邮箱:fslqjcfy@163.com 邮政编码:134504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2046

分享给朋友:

“延边刑事律师: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简介” 的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情报参考,为防范和化解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提供情报支持,维护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 第…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

最高法:明确“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否认签约次数、变相逃避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