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刑事纠纷律师# 第15页
背靠背条款不是拖欠拒付货款“挡箭牌” 广州一储能公司以背靠背条款拒付货款被判理据不足
背靠背条款本是约定回款结算的交易条款,却被部分企业当作拖欠货款的“挡箭牌”,一些中小企业因此陷入资金链紧张的困境。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新型储能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明确背靠背条款不得滥用,判决乙储能公司向甲储能公司支付剩余货款9900万余元及利息,同时抓住上诉期窗口释法明理,促成双方服判…
某设计院与某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妥善认定公益性项目优先受偿权,司法助推医疗民生工程破局重启
【基本案情】2020年8月,某医院公开招标院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某设计院中标,双方于2020年11月2日签订《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某医院将新建外科病房楼交由某设计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等。某设计院按照合同约定对新建外科病房楼图纸进行设计,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部分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后因…
某建设公司诉某迁建工程管理局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护航黄河滩区迁建重点民生工程,依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基本案情】2017年,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某迁建工程管理局与当地乡、县政府启动黄河滩区迁建民生工程。经招投标,某建设公司中标并与该局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以政府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合同专用条款明确:“工程量清单错误,不调整合同价格”“合同为不调…
某集团公司诉某股份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依法否定违法分包让利,府院联动保障市政道路建设
【基本案情】2018年8月,某住建局(发包人)与某股份公司(承包人)就市政道路项目签订EPC合同,约定由某股份公司负责对案涉市政道路项目以“投资人投资+工程总承包+政府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施工。后某股份公司将案涉项目分包给某集团公司。某集团公司按约完成相应工程。经审计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案涉项目出…
某建筑公司诉某置业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司法护航安置房民生工程,调解促复工保回迁
【基本案情】2021年1月,某建筑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及第三人某设计院签订总承包合同,约定由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案涉工程,合同价格8.16亿元,某置业公司按照施工进度分批次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某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因某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迫使工程停工。停工期间,某建筑公司多次向某置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