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回访与督促执行

延边刑事律师11个月前 (09-17)法治资讯184
【基本案情】  罗某(女)与谌某某(男)系夫妻关系。2018年12月,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在诉讼过程中,以此前谌某某经常酗酒发酒疯、威胁恐吓罗某及其家人、在罗某单位闹事为由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同时提交了谌某某此前书写的致歉书、微信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审核后,于2018年12月…

【基本案情】

  罗某(女)与谌某某(男)系夫妻关系。2018年12月,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在诉讼过程中,以此前谌某某经常酗酒发酒疯、威胁恐吓罗某及其家人、在罗某单位闹事为由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同时提交了谌某某此前书写的致歉书、微信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审核后,于2018年12月18日做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送达给了本案被申请人谌某某。同时,法院向罗某所在街道社区及派出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要求如谌某某对罗某实施辱骂、殴打、威胁等精神上、身体上的侵害行为时,要立刻予以保护并及时通知法院。

  2019年2月14日,法院按照内部机制对罗某进行电话回访,罗某向法院反映谌某某对其实施了精神上的侵害行为。后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并查明:在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内,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执。争执中,谌某某以拟公开罗某隐私相要挟。随后,双方又因琐事发生冲突,谌某某随即找到罗某单位两位主要领导,披露罗某此前在家中提及的涉隐私内容,导致罗某正常工作环境和社交基础被严重破坏,精神受损,基于羞愤心理意欲辞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谌某某前往罗某单位宣扬涉隐私内容,上述事实的传播和评价,对于女方而言,是不愿意让他人知晓的信息。男方将女方的涉隐私信息予以公开,属于侵犯其隐私。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控制,谌某某以揭露罗某隐私相要挟,意欲对其进行控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定义的“精神上的侵害”。最后谌某某将隐私公开,进一步造成了对罗某精神上的实际侵害。对此,2019年2月15日,法院做出了拘留决定书,对谌某某实施了拘留5日的惩罚措施。

  【典型意义】

  1.该案系法院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回访过程中所发现。“人身安全保护令回访制度”系该院创举,一方面该制度有利于发现家庭暴力行为,在当事人因受到暴力和精神压迫而不敢请求保护或对家庭暴力知识缺失的时候,通过司法机关主动回访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存在的或已经存在的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既能够维护司法权威,也能更好地保障家庭关系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回访制度能够体现司法机关执法的温度,让当事人真正能够感受到法律并非冰冷的文字而是实实在在保护自己的有效利器。

  2.该案中,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人民法院一直以纠问式审判主导该案。谌某某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公然违抗法院裁判文书的行为已经触碰司法底线,人民法院在此情况下主动积极作为,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和实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在该案影响下,“宣扬隐私”亦构成家庭暴力的观点被写入地方立法,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二条明确,“本办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宣扬隐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外,“宣扬隐私”构成家庭暴力的观念在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中也有体现。

  从国际标准来看,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一般性建议和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要求,“司法部门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有足够的警觉,一致地把保障妇女的生命权和身心健康放在重要位置”(依据指标3.1-《公约案件5/2005》要求),在当事人因受到暴力和精神压迫而不敢请求保护或对家庭暴力知识缺失的时候,通过司法机关主动回访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存在的或已经存在的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法院通过再次回访确保家庭中弱势群体的安全,本案做法符合这些国际准则。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253

分享给朋友:

“谌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回访与督促执行” 的相关文章

去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与妇联合作救助困难妇女1.8万人

记者2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3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1.8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亿元,有力帮扶了生活困难的妇女,有效促进了妇女事业平衡充分发展。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最高检持续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惩处…

上海“三八”妇女维权月启动

上海法治报讯(见习记者 王葳然)近日,由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主办,嘉定区妇联、嘉定区司法局、嘉定区法宣办、嘉定区安亭镇政府共同承办的“法治守护‘她’权益 巾帼同心‘齐’奋进”——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月启动仪式举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儿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妇联整合全市资源,发布了上海市“…

2024年青海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西宁举行

青海日报讯(记者 倪晓颖)6月16日,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在西宁市乐家湾广场举行了2024年青海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以沉浸体验式宣传为重点,着力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知识理念,注重群众参与和科普体验…

“十元酒”何以卖出上千元?揭秘高价“特供酒”的黑色产业链

中新网上海6月29日电(记者 郭超凯)对外宣称“内部渠道特供”“收藏增值空间巨大”“专供名酒匹配高端身份”……一瓶成本仅十元左右的白酒,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特供酒”“专供酒”,标价可达数百、上千元。 名为高档“特供酒”,实为低档基酒勾兑。近期,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在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

西藏自治区昌都中院开辟涉老维权案件“绿色通道” 为老年人提供全面高效贴心司法服务

法治日报记者 刘玉璟 通讯员 闫妍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立足司法审判实际,依法办理涉老案件,帮助受困老人纾难解忧,积极探索老年人权益保障司法途径,为老年人提供全面、温情、高效、符合老龄化现状的贴心司法服务,构筑护老“硬屏障”,全心守护“夕阳红”。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