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与某垃圾场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商会调解助力维系企业长期商业合作

延边刑事律师5个月前 (09-29)案例分析123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某科技公司与某垃圾场签订《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运营服务项目(二)》,约定由某科技公司提供应急处理设备,为某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提供水处理的达标排放服务。双方约定按实际出水量计算服务费,服务费为129.5元/m³,付款按实际达标出水量结算;某垃圾场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按预估价的30%向某科技公司支付预付款,其余款项根据实际结算金额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款项,同时扣回已支付的预付款。但截至纠纷发生前,某垃圾场只支付30万元服务费,拖欠300多万元服务费。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但某垃圾场一直未给付,某科技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进行先行调解。商会调解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有调解的可能,便通过电话进行沟通,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阐释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双方的有利之处,力劝双方换位思考,立足维护长远利益开展积极协商,共同寻求纠纷解决办法,以便日后能够继续合作。之后,商会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商会调解员了解到,某垃圾场对服务合同内容以及所欠某科技公司服务费均没有异议,但因资金出现问题,不能一次付清,希望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服务费。商会调解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迅速与某科技公司联系,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多轮调解,某科技公司考虑到某垃圾场的现实情况,同意分期付款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对服务费总额、支付期限作出让步,某垃圾场分四个季度向某科技公司支付服务费3011522.5元。
  【典型意义】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之间服务合同的及时全面履行既关系着商事主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能及时高效化解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将影响企业正常运转。本案中,双方对服务合同没有异议,但因某垃圾场面临难处,仅依靠诉讼方式解决,虽能“定分”,但不一定能够“止争”,还可能因诉讼过程耗时耗力给某垃圾场正常运转带来影响,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调解此类纠纷时,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调解,发挥商会调解熟悉行业规则、交易习惯的优势特点,精准发现双方矛盾症结,提出合理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平衡发展理念,按照既有利于维护一方企业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另一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实现双赢目标,促推长远合作,更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331

分享给朋友:

“某科技公司与某垃圾场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商会调解助力维系企业长期商业合作” 的相关文章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军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向被告人刘某军追缴涉案资金3597173元。 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

预付费教育机构“跑路”,消费者如何退费维权?

近日,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经营的多家门店接连倒闭,消费者纷纷维权要求退费,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费经营模式已成为商业惯例。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商家“跑路”事件逐渐增多,“退费维权”纠纷频发。不久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

将房产赠与子女托付养老 却被子女出售?法院这样判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今天最高法发布的一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是房屋转让托付养老纠纷案。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屋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屋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子女去世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应当如何维权呢?来看这起典型…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修电脑误删客户资料 法官判赔双方均担责

金山网讯(白雪 吴灵玲 记者 翟进)重新安装电脑硬盘,维修费仅280元;然而电脑中重要的数据资料被误删,恢复资料竟花费7200元。日前,丹徒法院受理一起因维修电脑、误删资料引发的纠纷,经调解,双方意识到各自均有责任,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据介绍,2023年11月3日,甲公司因电脑故障找到被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