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药公司与多家网店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四步工作法”化解商标侵权纠纷
基本案情
某医药公司作为中医药行业龙头企业,拥有多个驰名商标,其发现某电商平台多家网店将其拥有的商标设置为检索关键词引流,网店中的商品名称、商品展示及商品详情中盗用其品牌的药品外包装等图片虚假宣传,实际销售其他品牌的药品。某医药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先后向法院提起13起诉讼,要求上述网店经营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托该地区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四步工作法”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府院协同,构建专业解纷矩阵。针对案件涉中医药商标侵权的特殊性,法院将案件委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先行调解。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案件材料后,迅速响应,组建由中医药企业联络员、药品稽查骨干、中医药协会代表以及该地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构成的“四合一”复合型调解团队。 二是云上取证,破解电子证据难题。鉴于系列侵权案发生在电商平台,市场监管部门采用“不见面、零接触”线上源头取证方式,对涉案网店进行了证据收集,并调取店铺销售数据,剔除“刷单”数据后,获取真实侵权产品销售数据报告,同时指导某医药公司对侵权页面进行实时固证,形成包含时间戳的完整证据链。 三是分层析理,厘定侵权责任边界。为准确判断是否侵权,界定侵权责任,调解团队组织案件调解难点研究,针对设置关键词引流是否构成攀附商誉、某医药公司药品外包装与被诉侵权产品外包装等图片的比对、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等问题展开讨论,法院指派知识产权法官提供法律指导,为调解团队厘清案件关键、认定案件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提供了指导。 四是普法疏导,确定纠纷调解方案。在明确责任后,调解员向网店经营者释明:作为同行业的经营者,明知某医药公司驰名商标知名度的情况下,攀附使用该商标对第三方同类产品进行检索引流宣传,该行为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经过释法说理、疏导协调,侵权网店经营者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性,主动与某医药公司沟通,在调解团队推动下,双方达成和解,事后,侵权网店在电商平台侵权店铺页面刊登道歉声明。 处理结果 某医药公司与网店均达成调解协议,13件纠纷全部成功调解,其中3件为双方参照示范调解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网店赔偿某医药公司损失共计47.8万余元。目前,已履行完毕,侵权店铺已全部整改。 解纷要旨 本案系中医药领域跨区域府院联动化解商标侵权系列纠纷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针对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程度较高的特点,通过“法院+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化解,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和行业协会调解优势,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提高解纷效率。调解过程中,针对中医药领域网络侵权“发现难、固证难、赔偿低”痛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行政机关源头取证+平台数据协查”固定证据链,为后续协商奠定事实基础。同时,通过示范调解,促使纠纷批量化解。调解成功后,通过“赔偿损失+店铺整改+行业通报”组合拳,修复驰名商标品牌声誉,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域”效果,助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