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今天正式上线 入库案例有何标准?

ysctx1个月前 (02-27)法治资讯13

今天(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什么?入库案例有何标准?案例库上线后,裁判文书网会被取代吗?

人民法院案例库今天正式上线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 贾玉慧:社会公众登录以后,进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就会看到这样一个页面。入库案例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指导性案例,第二类是参考案例。我们可以通过检索对案例进行搜索。

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就是今天正式面向社会开放的人民法院案例库。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 贾玉慧:在首页也可以看到有五大类案件类型,有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和执行。这有主标题、副标题、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以及关联索引几个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案件的一些基本情况,法院的一些理由和裁判要旨。关联索引包括了所援引的法律的条文,以及一审和二审的裁判文书相关信息。

据了解,公众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主页面,进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也可以在搜索引擎输入人民法院案例库,直接登录案例库官网,社会公众都可以进行注册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 贾玉慧:大家在用平台的时候可以通过关键词进行检索。比如大家日常中遇到了物业纠纷,通过物业费关键词检索会有相关的参考案例,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遇到的情况是不是参考案例涉及的情况。通过参考相关的案例,对自己的行为预期也有一个预判。

登录人民法院案例库,搜索关键词“物业费”,检索结果为广东省中山市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点开这一案例后,在主标题下方还有一行副标题,可以让我们快速了解案件的核心内容。

通过点击选择业务领域,就可以筛选这一领域下的精选案例。

公众查询到的案例都是经过隐名处理的,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另外,人民法院案例库平台还具有社会推荐功能,社会公众可以推荐案例入库。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 贾玉慧:社会公众点击“案例推荐”,这样就会进入案例的推荐页面,根据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人民法院在接收到社会推荐以后,会立即转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及时给大家反馈进展情况。

入库案例有何标准 需要完成哪些审核程序

人民法院案例库,里面到底有着怎样的案例?究竟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一个案例才能最终审核入库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大众熟知的很多经典案例实际上都已经入库了,比如“于欢正当防卫案”“女学生被精神虐待致死案”等,这些大众熟知的案例,因为有很强的法律层面的裁判规则的指引意义,都已经收录进我们的案件库了。

为什么“于欢正当防卫案”“女学生被精神虐待致死案”这样的案例会入选案例库?这些案例的入选,在实际的案件中又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呢?

周加海主任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对参考案例的入库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这些案例能够为类案案件办理提供权威参考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这个案例库的案例,按照我们的文件规定,法官办案的时候是必须作为参考的。将来在法庭审理过程当中、审判过程当中,当事人或者律师当然可以拿着入库案例去向法庭主张自己的意见。

那么,究竟要经过怎样的程序,一个案例才能最终审核入库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因为案例库是要给法官办案提供一个权威精准的指引,所以必须保证它的高质量,都需要由办案法院先行编写,然后逐级呈报至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的审判业务部门对相关的案例先进行审核,而且上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把关,还要请一些权威的专家再进行复核,经过这一套完整的程序以后,才能够进入我们的案例库。

周加海主任介绍,案例库的案例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典型性、指导性,能够直接作为类案参考,这是案例库最重要的价值之一。由于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最高法一共发布了224件指导性案例用作裁判参考,供给不足。因此,不少法官转而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中国裁判文书网里收录的裁判文书是海量的,通过这种方式去查找类案,实际上就是大海捞针。而且裁判文书网里收录了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1亿多份裁判文书。实事求是地说,搜出来以后,对于类似案件作出不同裁判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并没有办法提供一个明确的权威的参考和指引。

周加海主任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目前已有3700余件案件入选,这将为更加有效地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提供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律师办案同样也可以去查阅我们的案例库,对他所代理的案件能够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对于各类调解组织也是一样,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借助入库的权威案例,就可以更好地去做当事人的说服引导工作,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去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中国裁判文书网不会下架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在2013年上线的,时隔十多年后,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网上也有不少人发出疑问,是不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会关闭?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当然不会下架,我们会继续加大裁判文书的上网力度,包括各类各种类型的案件、各个审判领域的案件都要更多地上网,而且最高法院和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这两个更高层级的法院,还会有更多的裁判文书上网。

那么,中国裁判文书网与人民法院案例库,两者未来将如何运作,相互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裁判文书网是重在司法公开,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建立一个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提供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一个精准的权威的参考。两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不存在此开彼关的关系。

周加海主任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后,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之后,人民法院案例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将充分发挥“一库一网”间的集合效应,在司法公开、服务大众方面协调并存,发挥最大作用,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真正发生纠纷以后,通过浏览查阅已经入库的权威案例,也能够对所涉及纠纷的最后诉讼结果有一个大概的预期,这样就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或者申诉。

周加海主任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建成以后,不仅希望能够为法官办案提供一个权威的参考,还希望能为公众的行为边界提供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社会公众通过浏览我们的案例库,可以接触到大量的鲜活的生动的案例,这样就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行为边界,同时也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案例库也会不断收录新案件,反映新的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法治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法律司法解释不断推出,肯定有很多新的法律问题需要去明确裁判规则,这样就需要不断地往案例库里充实新的案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可能还会发现过去已经入库的案例,现在不适应时代的特点,需要去更新去替换,这样我们就建立了一个动态的清理更新机制,确保案例库里的案例能够始终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进程合拍。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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