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化解纠纷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8-15)法治资讯265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倩)近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名下的房子成功交付给买受人,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处置财产圆满收官。此前,东城区人民法院联合一家拍卖平台,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致确认在法院监管下,在该拍…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倩)近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名下的房子成功交付给买受人,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处置财产圆满收官。此前,东城区人民法院联合一家拍卖平台,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致确认在法院监管下,在该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抵押房产。最终,该房产以480万元成交。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合同纠纷一案,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夫妻支付黄某本金39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有权就抵押房产变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王某夫妻未履行支付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夫妻进行传唤,王某到庭表达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抵押房产。日前,房子已交付到买受人手中。该案从立案到房产变现成交,仅用时84天。

据介绍,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模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确定的一项创新机制。把法院监管与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相结合,能够充分调动当事人配合法院处置财产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处置财产的价值,避免因强制执行产生的矛盾冲突,为房产成交后腾房交接创造条件。相较于传统司法处置周期较长、环节较多、矛盾冲突激烈,“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通过司法创新,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执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更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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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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