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应依法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4-12-12)法治资讯186

【案情】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20万余元。

【说法】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本案中,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主审法官表示,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在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较大过错的情况下,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既合理地确定了双方责任,也警示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记者倪弋整理)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499

分享给朋友:

“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应依法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 的相关文章

青海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取得新成效

青海日报讯(记者 陈晨)2月28日,记者从省妇联十三届七次执委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青海省妇联聚焦妇女儿童急难愁盼,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促进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出台《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规划。在2023年创建省级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坑农害农”获刑七年

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民切身利益。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坑农害农”案件审判工作,持续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8年至2022年8月,被告人黄某斌从他人处购进伪劣农…

相恋女友竟是媒人假扮 男子“交友”变“交钱”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陈秀娟)近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婚恋诈骗案,微信好友既做“媒人”骗取信任,又扮“女友”遇见真爱,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痴情男子掉入“爱情陷阱”,“交友”变成了“交钱”。2019年,黄某与赵某在一次聚会中相识并互相添加了微信,后再无联系。2021年9月,黄某…

整治涉企网络侵权乱象 四川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四川日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晓露)今年3月,四川启动为期6个月的“净生态·促发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对涉经济领域网络乱象进行了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集中整治了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和自媒体账号,推出了涉经涉企辟谣科普稿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5月…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截留团购服务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田斐利用营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截留团购服务款,将公司数百万元款项据为己有。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荷塘分局经侦大队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株洲首例房地产上市公司被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达700万元。2023年5月、2024…

福州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中新网福州5月15日电 (郑江洛)福州警方15日披露,今年5月7日,福州经侦部门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摧毁一犯罪团伙,抓获制售假团伙成员16名,捣毁犯罪窝点10处,现场查获假冒知名品牌鞋子成品17000余双,生产制假设备机械5台,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当天是第15个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