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延边刑事律师11个月前 (05-29)法治资讯169

法治日报北京5月22日讯(记者 张昊)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展示了人民法院聚焦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分析和研判,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以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案例“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中,由熟悉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一体推进犯罪惩治、探望权行使和抚养费执行等关联案件,通过协同开展多项审判延伸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孟某户籍登记及相关抚养费纠纷案”中,由同一合议庭审理两件相互关联的民事、行政案件,以专业化审判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推动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案例“王某猥亵儿童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中,人民法院未止步于对犯罪的惩治,而是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序开展“刑民”衔接,在刑事判决依法严惩犯罪的基础上,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在相关民事审判中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典型案例还展示了人民法院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案例“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诉严某、谢某、黄某军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中,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携手破解涉毒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缺失问题,充分体现了多部门在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的通力协作。案例“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民政局、卫健委等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协同机制,及时化解未成年人的监护困境,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实行综合审判的少年法庭有900余个,占少年法庭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观念,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发现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等受到侵害的,及时依法释明维权路径。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863

分享给朋友:

“最高法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的相关文章

非法电鱼造成渔业资源损失 被告承担修复费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钟丽君 朱 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除了支付生态修复费用,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徐某等三名被告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和评估费,兑现方式包括支付生态修复费、生态法治宣传短信费,以及进行劳务代偿。…

大连中院:发布10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由 好 通讯员 王 璐)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大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对外发布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国内外知名商标保护、惩罚性赔偿适用、数据权益保护、共同侵权认定、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方面,…

扔微信“漂流瓶” 诈骗 男子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利用微信“漂流瓶”诈骗20万余元,被告人高某因犯诈骗罪,近日被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17年,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周某通过微信漂流瓶结识,成为微信好友,偶尔会聊聊家常。同年7月,被害人周某因感情不顺,双方便开始频繁聊天,关系逐渐暧昧,此时被告人高…

山东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大众日报济南讯(记者 齐静)近日,通过民政部门的共享数据,潍坊市社保中心发现一条冒领社保待遇疑点:已去世2个多月的某工伤职工,疑似仍在享受工伤伤残津贴。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当即与民政部门及该人员家属联系,最终确认疑点存在,终止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并追回了多发的伤残津贴。今年初,我省明确建立全省社保基金管…

“十元酒”何以卖出上千元?揭秘高价“特供酒”的黑色产业链

中新网上海6月29日电(记者 郭超凯)对外宣称“内部渠道特供”“收藏增值空间巨大”“专供名酒匹配高端身份”……一瓶成本仅十元左右的白酒,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特供酒”“专供酒”,标价可达数百、上千元。 名为高档“特供酒”,实为低档基酒勾兑。近期,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在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

网购商品收真退假 是否构成诈骗

法治日报记者 周宵鹏 通讯员 刘小宁 张闯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本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的规定,但现实中的一些“不良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