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搞“先用后付” 诱使未成年人屡屡“被负债”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06-11)法治资讯207
四岁孩子就能下单、五岁孩子欠款千元……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商平台面向用户推出“先用后付”“免密支付”功能,却未及时设置“防火墙”,导致未成年人在电商平台上频频“0元下单”,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背上债务。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有未成年人通过“先用后付”购买商品200件、总金额8000多元,而…

 四岁孩子就能下单、五岁孩子欠款千元……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商平台面向用户推出“先用后付”“免密支付”功能,却未及时设置“防火墙”,导致未成年人在电商平台上频频“0元下单”,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背上债务。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有未成年人通过“先用后付”购买商品200件、总金额8000多元,而家长毫不知情,事后,平台拒不取消订单,并要求补交欠款。究竟该如何规制未成年人的“信用消费”?

  未成年人“先用后付”屡屡“被负债”

  “要不是女儿的零花钱不足以支付订单主动找我,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欠了债’。”福州市民程女士告诉记者,14岁的孩子自行在某平台上未经实名认证就开通了“先用后付”服务,一周左右时间内下了5单共计100多元,而她对此一无所知。

  程女士展示的订单中,孩子均是通过“先用后付”功能完成了“0元下单”,收货后通过第三方钱包内的零钱扣款。

  这并非个例,未成年人在使用“先用后付”功能后“被负债”现象时有发生。

  有家长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说,13岁的孩子使用家长的平台账号,通过“先用后付”先后购买200单合计8550余元的商品,其中还包含4台二手手机。“不用身份验证就能直接下单,我们一点都不知道。”该家长说。

  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电商平台“先用后付”功能的投诉量高达近1.2万条,其中有不少是关于未成年人“误触”导致的交易纠纷。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未成年人在使用“先用后付”服务时未必得到父母授权,实质是“强迫父母买单”。父母发现问题时,消费账单或已逾期,甚至超出家庭承受范围,这些都可能对家庭信用造成损害。

  “大部分孩子在购物时,不清楚自己的消费能力。”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先用后付”给未成年人营造了“钱就是数字”的印象,容易使未成年人落入“超前消费”和“冲动消费”的陷阱。

  缺乏使用门槛的“先用后付”,也可能让未成年人买到“不该买”的东西。

  有家长在投诉平台上反映,孩子通过“先用后付”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到成人用品,家长在拆快递时才发现。“平台甚至不核验指纹或密码。”一些家长认为,“零验证”意味着“零门槛”,未成年人的身心可能被一些“特殊商品”所伤害,其中隐藏巨大风险。

  好开不好关,无需严格身份验证

  记者调查发现,对未成年用户而言,“先用后付”功能存在“好开不好关”、无需严格身份验证等漏洞。

  部分电商平台依赖第三方“信用数据”为用户开通先用后付功能。例如,某平台在用户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前需查询该用户的在第三方平台的“支付分”。记者查询第三方平台“支付分”的服务协议发现,该信用服务并未对用户年龄做出特别约定。在电商购物平台开通一次“先用后付”服务后,未成年人购买平台上的各类商品就可以直接“一键免密”操作。

  诱导式开通先用后付让未成年人更易中招。“当你在结算页面多次收到‘立即开通享N元立减’的弹窗时,手指已不自觉点击了确认键。”有消费者反映,平台会以“0元下单”“免费试用”字样引导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不少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该功能。

  记者发现,平台引导用户开启“先用后付”功能的操作令人防不胜防——红包弹窗像游戏里的宝箱不断跳出,不断的“倒计时”制造紧迫幻觉,而“信用额度”的变化也激发出人的攀比心理。

  那么,关闭该功能又该如何操作?

  在某电商平台App中,记者在设置菜单中搜寻良久,才发现“先用后付”的关闭通道。在试图关闭过程中,用户需选择关闭“原因”,而无论选择哪种“原因”,平台都会以各种理由“挽留”。确定“关闭”后,却弹出“再用用看”的引导,好不容易关闭的功能又可能重新打开。

  在“先用后付”功能下,密码“形同虚设”。

  多家平台在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后,交易都无需输入密码或进行任何验证即可直接执行。某电商平台App,记者在关闭了“免密支付”后,使用“先用后付”功能依然无需输入密码或人脸、指纹验证。

  尽快堵住未成年人“0元下单”漏洞

  家长是约束未成年人“信用购”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而社会与平台企业也应履行相应职能,共同为未成年人构建健康的消费观。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同时对其民事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张翼腾律师认为,家长对手机和账号保管不善,放任或者过失导致未成年人操作“先用后付”功能的行为和事实发生,则家长有过错,其应为而不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张翼腾建议,相关行为发生后,家长仍可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网购规则及时采取事后补救措施,如“七天无理由退货”,及时退货退款,挽回损失。建立健康的消费观,是家庭和社会对未成年人应尽的责任。

  此外,家长应管理好自己的手机,同时,定期查看各类电商平台App的支付设置和相关订单。对于因未成年人使用“先用后付”造成的财产损失,及时固定证据,向包括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在内的渠道进行反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有关平台企业应采取多种技术手段,避免未成年用户使用“先用后付”功能,并设立专门渠道以处理监护人的投诉和举证,切实履行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

  储朝晖认为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指导家长帮助未成年人规范消费行为,塑造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在学校或社区学堂中开设“亲子消费课堂”,帮助家庭认识新型消费场景、辨识消费陷阱、了解消费维权知识。

  (新华每日电讯报记者颜之宏 黄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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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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