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考试“绿色通道”陷阱,筑牢学生升学安全屏障 ——唐某龙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唐某龙利用其开办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的机会,向参加艺考的学生及其家长虚构只要交钱,就可以保证艺考生艺术考试分数过线、录取到心仪大学、解决工作问题等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案发后,唐某龙退还被害人部分钱款。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龙利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的特殊身份地位,针对艺考生及其家长,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唐某龙的犯罪事实及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唐某龙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尚未退赃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典型意义
日常生活中,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学生及家长迫切希望通过参加教育培训成功升学的心理,以“短期提高成绩”“考试保过”“内部名额”等虚假信息,诱骗学生及家长缴纳“内部资料费”“特别培训费”“通关费”等,不仅导致学生及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还错失正当求学的机会。本案被告人谎称有资源渠道,承诺在高考招录过程中可以“保过”,造成多名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遭受严重损失。人民法院对此秉承“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该案警示广大考生及家长,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要注意审核其办学资质,切勿轻信各类能够轻松实现求学梦想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和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