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业公司诉贵州省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 ——水源保护区调整导致采矿权无法延续或需退出的,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延边刑事律师3个月前 (09-19)案例分析47

【基本案情】

  某矿业公司取得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在申请案涉采矿许可证过程中,某县人民政府曾向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去函表示,案涉铁矿采矿权矿区范围不在禁采、禁建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2020年10月28日,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告知某矿业公司,其采矿区范围与调整后的某二级提灌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某矿业公司因采矿区与水源保护区重叠,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请求某县人民政府解决。2021年3月,某矿业公司在某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下,积极履行案涉铁矿的复垦复绿工作并验收合格。因涉及补偿事宜,根据某县人民政府安排,某县自然资源局于同年12月委托评估公司对该矿业公司持有的案涉铁矿采矿权及矿山申报资产进行评估。该评估报告载明:案涉铁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63.70万元,矿山申报资产评估价值为527.79万元。某矿业公司请求某县人民政府补偿1091.49万元,某县人民政府长期未予答复。某矿业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某县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某矿业公司的损失是否属于合法权益以及某县人民政府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因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导致采矿许可证所涉矿区与水源保护区重叠,行政机关不再为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申报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失应当获得合理补偿。关于合法权益损失的范围、项目及数额,需综合考虑矿业权人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事实、行政许可不予延续的原因以及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等因素,以实际损失为限,一般不包括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故人民法院判决某县人民政府对某矿业公司的实际损失,包括采矿权价款、矿山建设投入成本等在内的583万余元及利息予以补偿。

  【典型意义】

  加强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是优化矿产市场营商环境、促推矿产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强调要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域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该案中,某县人民政府基于水源保护需要,调整的水源保护区范围与某矿业公司的矿业权采矿区重叠,导致某矿业公司的采矿权无法获得延续,对其合法权益损失应给予合理补偿。在审理该类行政补偿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更加关注当事人的实质诉求,重点查明实际损失、因果关系,确定责任归属、明确补偿方式和数额,在裁判时机成熟时尽可能作出内容具体的履行判决,以尽快稳定行政法律关系,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程序空转,及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274

分享给朋友:

“某矿业公司诉贵州省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 ——水源保护区调整导致采矿权无法延续或需退出的,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的相关文章

孩子遭诱为游戏充值,监护人可否追回?

未成年人擅自使用家人身份信息向网游账号连续充值25次共977.60元。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件,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告诫法定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周某,今年12岁。在爷爷周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周某某的微信绑定的网站账号连续充值25次用于...

以帮“捞人”为由骗取钱财 犯诈骗罪获刑十一年

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花钱捞人”的诈骗案,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追缴没收被告人杜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8万元。  经查明,2019年12月底,被害人李某找到杜某请其帮忙将涉嫌刑事犯罪的丈夫宋某从看守所释放出来,杜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

酒后“智驾”追尾,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2023年3月4日凌晨,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车从浙江省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就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上了酒劲儿的孙某没多久就开始犯迷糊,出于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完全信任,他索性打起了瞌睡。1...

副总经理骚扰女同事被解雇竟还要公司赔钱?

【基本案情】2020年3月,黄某入职某重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在工作期间,黄某利用职务便利,经常以不雅言语和不良肢体行为对部门的女职工进行骚扰,导致多名女职工离职。2020年12月11日,某重工公司制定《员工行为准则及奖惩制度》。2023年2月9日,某重工公司组织职工和工会代表协商制定《员工手册》...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不一定能认定工伤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某公司职工高先生因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却没能被用人单位按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帮他申请认定工伤,也没有能享受到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和治疗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产生了争议,并准备聘请律师与用人单位打官司。好在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及时对高先生进行了释法教育,才让他了解到不是所...

为泄私愤恶意退单54万余元 深圳一被告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刑罚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建国)因与前同事有个人恩怨,吴某把私愤转嫁到前同事任职的公司,在该公司网店下单购物,付款后立即全部退货退款,受到治安处罚后反而变本加厉,破坏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