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午餐时间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 公司拒赔工亡待遇被判驳回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5-05)案例分析286

 员工在午餐时间离开公司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被当地仲裁委认定为工伤后,其所在单位认为午餐时间回家属于擅离工作岗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赔偿张某近亲属工亡待遇99万余元。

  张某生前在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从事辅助性工作。2022年5月3日中午,张某从公司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与他人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张某死亡后,其近亲属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范围,为工亡。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书。案经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请。

  2023年6月,舒城县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认为张某因交通事故伤害死亡为工伤,其近亲属依法应当享受工亡待遇。原告未为张某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张某的工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合计99万余元。

  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舒城法院提起诉讼称,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午餐时间属上班时间,张某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离岗外出,不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请求判令公司无需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张某在公司午餐后的休息期间内回家,是其人身自由权利的正当行使,并不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的约束。张某下班途中遭遇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依法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且现已被依法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为工亡,被告作为其近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原告是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未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应由原告承担支付被告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请,原告向被告支付其近亲属张某工亡待遇共计99万余元。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六安中院提起上诉,认为单位安排员工免费用餐目的是因为生产需要,中午员工不能再回家。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工伤认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张某工亡后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救济,应支付张某近亲属相关工亡待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就餐是员工的正常生活需求,用餐时间属于下班休息时间,并不能因为用工单位提供就餐就认为属于上班时间。对于就餐及休息安排,劳动者自身有决定权。本案中,张某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事发下班时间回家途中,符合工伤认定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原告理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予赔偿。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方芳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65

分享给朋友:

“员工午餐时间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 公司拒赔工亡待遇被判驳回” 的相关文章

酒后“智驾”追尾,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2023年3月4日凌晨,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车从浙江省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就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上了酒劲儿的孙某没多久就开始犯迷糊,出于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完全信任,他索性打起了瞌睡。1...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共享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管不管

 共享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管不管  鄂州鄂城:小案不小办 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后续文章  遍布街头的共享电动车,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新业态下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随之而来——在骑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2021年10月,张女士驾驶共享电动车不慎将年逾六旬...

聚众斗殴寻错人 报复未遂担刑责

男子受他人纠集欲实施报复,到达约定地点却找错约架对象,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3年12月,被告人李某春与小刚(化名,另案处理)驾车到福鼎市某酒吧,听闻朋友被他人殴打,后被告人李某春、小刚等受他人召集,驾驶小车在城...

制止正在进行的家暴 法院认定属正当防卫

 【案情】因感情不和、长期遭受家庭暴力,邱女士选择与丈夫张某分居。在两人孩子右耳手术后不久,邱女士与张某因离婚问题发生争执。次日凌晨1时许,张某到邱女士和孩子的住所再次进行滋扰,并对邱女士进行辱骂、殴打,后又对孩子进行殴打。为防止孩子术耳受损,邱女士徒手制止无果后,情急中拿起床头的水果刀向张某背部连...

“刷单炒信”却遭遇反悔,法院:这样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刷单”俨然成为一大网络“增收产业”。然而约定好的“刷单”却没有如期获得报酬,这样的报酬和已经支付的购物款能否要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淘宝店铺“刷单”,却在交易中遭遇实际支付的货款未退还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刷单炒信”合同无效,并驳回了“刷单人”黄女士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