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督促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农村饮用水安全 公开听证 数字赋能
【基本案情】
某县农村集中供水范围辐射17个乡镇67万余人,涉及供水站点多、范围广。2024年9月,该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接到群众关于农村集中供水后雨天水质浑浊、供水不稳定等反映。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农村供水站普遍存在未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消毒设备未运行或未配备、设备老化失修、运营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影响农村居民生活饮水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 县检察院围绕群众反映,重点排查问题根源、明晰解决方案。前期排查发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普遍存在设备老化失修问题,出现跑冒滴漏情形,雨天易引发水质浑浊;管水员多为村委聘请的当地村民,管护能力和管护积极性不高,时常操作不规范,且未规范证件办理;行政机关日常疏于管理,导致制水管水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现象。该院于2024年9月27日以行政公益诉讼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核实 鉴于农村集中供水存在问题较为普遍,县检察院遂借助大数据开展线索排查。对排查出的可疑站点以实地走访、调取水质检测报告等方式展开调查,梳理出农村集中供水站无卫生许可证、管水员健康证超期、消毒设备未启用、水质检测频次较低等问题5类13项。2024年10月23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以公益受损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解决水利、卫生健康、属地政府多部门“多头管理”、协作不畅及整改方向等方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监管合力。
监督结果 2024年10月28日,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做好农村集中饮用水安全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管护制度,指导供水站规范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办理更新,落实水质检测消毒,并做好管水人员培训。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9个规模化大型水厂带头示范整改,对县域内所有乡镇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批次整改,并筹集维修养护资金346万元用于48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解决管道老化跑冒滴漏引发水质浑浊等问题,组织开展管水员业务培训17次,提升管护能力、规范供水时段。
工作延伸 为保障供水环境安全长效,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争取支持,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联动监督;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作专题调研组,推动行政机关建立《供水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运行单位管理职责》等规范性文件8份,明确各部门职责清单,完善长效管护机制。2025年3月,该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群众、查看供水站运行管理情况、查阅水质检测报告的方式对供水工程进行专项“回头看”,发现群众家中自来水清澈不再受天气影响、供水稳定,供水站各项制度规范运行,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农村饮用水问题得到改善。
【典型意义】
一是以数字赋能精准高效监督,提升检察履职办案质效。在办理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民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农村饮用水监管部门多、信息不通畅、站点分布散等传统监管难题,检察机关通过多源数据比对,批量发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缺失等共性安全隐患线索,有效解决涉农村饮用水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耗时长问题,以数据赋能驱动办案模式转变,实现了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精准锁定、高效监督和系统预防,极大地提升了公益诉讼的保护力度和治理效能。
二是深化“人大+检察”工作机制,促推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长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是基础性的民生工程,关乎群众身体健康。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底线要求,针对农村集中供水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思维,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凝聚监管共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与人大联动监督同向发力,形成“数据发现—协同监督—源头治理”的类案监督闭环,实现农村供水设施升级改造,推动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的可持续性,在服务基层高效能治理、着力改善民生上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