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文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
【关键词】贩卖、运输毒品 自洗钱 虚拟货币 追诉漏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黄某文,男,1996年出生,自由职业。2023年3月,被告人黄某文与陈某(另案处理)商量共同种植毒品大麻用于贩卖,后在安徽省某县租赁厂房种植大麻。至2023年底,黄某文、陈某经采摘、晾晒、修剪,共计收获成品毒品大麻约3.…
【关键词】
贩卖、运输毒品 自洗钱 虚拟货币 追诉漏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文,男,1996年出生,自由职业。
2023年3月,被告人黄某文与陈某(另案处理)商量共同种植毒品大麻用于贩卖,后在安徽省某县租赁厂房种植大麻。至2023年底,黄某文、陈某经采摘、晾晒、修剪,共计收获成品毒品大麻约3.4公斤,按每袋20克的标准分装170袋。2024年3月,黄某文、陈某将袋装毒品放在行李箱中,驾车前往山东等地。为躲避侦查,两人驾驶租赁车辆寻找地点,在夜间将大麻放置在山东青岛、威海等地。2024年4月,两人通过某网络交友平台将放置在上述地点的大麻予以销售,由陈某负责广告宣传,对接平台管理人员,黄某文负责收取虚拟货币并变现。案发时,黄某文、陈某销售毒品大麻约60包,合计约1200克,获利11万元人民币,其中黄某文获利7万元,陈某获利4万元。
【诉讼及履职过程】
2025年8月18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文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等提起公诉。2025年9月10日,利辛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黄某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该判决已生效。
(一)全面引导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体系。针对本案仅找到1名购毒人员且与贩毒人员非直接接触,缺乏指向性;黄某文收到平台转账的来源和性质不明等证据薄弱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明确补证方向:一是要求调取黄某文租车记录以及行车轨迹,根据停车时间长短,研判毒品放置的位置,并带领购毒人员指认现场,确认位置一致。二是调取购毒人员的交易记录,梳理其与黄某文之间的交易路径等电子数据,借助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分析,明确黄某文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兑换现金的相关事实。三是查清接收购毒款的第一环节使用虚拟币进行交易的记录和言词证据,以及第二环节黄某文使用虚拟币兑换成人民币的电子数据,厘清贩卖毒品与妨害药品管理之间的资金区分。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委托某科技有限公司对黄某文、平台、购毒人员三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专业分析,追加确认了权某民、汪某、匡某等3人所购毒品系黄某文所贩卖;同时查明了林某、张某琳、陈某三、梁某谊等4个虚拟货币买家收取黄某文的虚拟货币后,使用支付软件将人民币转换给黄某文的事实,为有效指控犯罪奠定基础。
(二)精细审查证据,追诉遗漏犯罪事实。经审查,在案证据证实黄某文、陈某将袋装毒品放在行李箱中,驾车前往山东等地放置,但起诉意见书未对该行为进行评价,遂依法增加运输毒品罪。同时,现有证据证明黄某文销售毒品大麻的模式为:购毒人员将购毒款打到网络平台,网络平台促成毒品交易后将虚拟币转给黄某文,后黄某文通过网络平台将虚拟币兑换成人民币,继而完成毒品交易和虚拟资产交易。黄某文在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通过网络平台,将毒品款项兑换为虚拟币后又转换成人民币,系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犯罪所得,属于自洗钱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依法追诉黄某文涉嫌的洗钱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三)聚焦综合治理,督促整改管理漏洞。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辖区内部分偏远地区废弃校园、工厂、养殖场等场所长期处于失管状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开设赌场、制毒贩毒、非法生产危险化工产品等违法犯罪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对废弃场所的监管力度。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一是搭建与住建局、规划局、乡镇街道等部门的跨部门大数据信息平台,获取废弃场所权属变更、闲置信息,打通监管数据壁垒;二是增加对偏远地区的日常巡防,发挥驻村片警、包村干部的群防群治作用,建立健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三是对排查出的闲置废弃场所,推动权属单位落实封闭管理、定期巡查等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压缩不法分子利用空间,有效解决了废弃闲置场所长期缺管失管问题。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利用网络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洗钱犯罪案件,要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证据审查工作,对买卖双方的线上聊天记录、资金交易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准确提取、全面分析,发挥客观性证据作用,构建完整证据链。要严格落实涉毒品案件“一案双查”机制,对于利用虚拟货币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要多角度挖掘买卖双方交易往来的电子数据,对资金往来去向进行全方位、穿透式审查,依法追诉自洗钱犯罪。针对办案发现的偏僻场所失管涉毒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压缩不法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空间,有力推进禁毒综合治理。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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