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科技股份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

延边刑事律师2个月前 (07-02)法治资讯63
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科技股份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关键词】恶意诉讼  侵害商标权  不正当竞争纠纷  依职权监督  检察建议【基本案情】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某股份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10年7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一家以“电”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早在1…

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科技股份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

【关键词】

恶意诉讼  侵害商标权  不正当竞争纠纷  依职权监督  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某股份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10年7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一家以“电”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早在1998年就将“长高”作为字号使用,2006年起在第9类与电力设备相关的商品上陆续注册“长高”系列商标。

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3月29日、4月1日分别在第4、7、9、16、35、36、37、38、39、40、42类等多个类别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12件“长高电新”商标。2022年9月1日,某科技公司以“长高电新”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出资成立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贸易公司)。

2022年11月,某科技公司与某贸易公司以某股份公司侵害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股份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0万元。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及调查核实。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市检察院)履职中发现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的线索。长沙市检察院经初步审查认为可能构成恶意诉讼,于2023年3月27日依职权受理案件,重点开展以下调查工作:一是核实某股份公司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其企业字号使用情况。二是核实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实地走访发现,某科技公司注册地址大门紧闭,没有任何生产经营迹象;某贸易公司注册地为商铺地址,无生产场地;两公司均无任何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产品与相关行业标准不符。三是核实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商标注册情况,发现某科技公司自2021年3月7日至2022年11月7日共申请注册129件商标,多数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四是检索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涉商标纠纷以及与其他公司商标、企业字号相同或近似情况,发现某科技公司申请注册的其他商标与山西某酒店有限公司、中国某装备集团等多家公司的企业字号相同或近似,且申请注册的时间与公司更名时间存在高度重合。五是审查提起诉讼的动机。某股份公司公告更名为“长高电新”次日,某科技公司即申请注册“长高电新”商标,在9月份取得注册商标,于11月即提起本案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000万元,借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明显。

监督意见。长沙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抢注“长高电新”商标,其权利基础存在明显瑕疵。恶意抢注后,两公司起诉主张某股份公司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巨额赔偿,意图获取不当利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2023年9月13日,长沙市检察院向长沙中院移送线索,提示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涉嫌恶意诉讼,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监督结果。2023年12月21日,长沙中院认定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构成恶意诉讼,当庭裁定驳回起诉,并以(2023)湘01司惩4号决定书决定对其恶意诉讼行为罚款10万元。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3日作出复议决定书,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同时,经检察院、法院以及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沟通协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等关联公司申请注册的72件注册商标宣告无效。

【典型意义】

明知其商标系恶意抢注、权利基础存在瑕疵,仍提起诉讼以谋取不当利益的,应认定构成恶意诉讼。恶意诉讼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更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冲击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恶意诉讼案件线索的,应参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对于已经审结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应依法就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对于案件尚未审结的,应及时向法院移送涉嫌恶意诉讼案件线索,建议法院审慎审理,依法甄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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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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