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某建筑公司诉河南省某安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高效善意执结建工纠纷快速化解企业商事矛盾
一、基本案情济源某建筑公司承接河南省某安装公司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河南省某安装公司未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济源某建筑公司。2026年3月3日,济源某建筑公司将河南省某安装公司诉至济源市法院,审理过程中,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因河南省某安装公司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济源某建筑公司于2026年6…
一、基本案情
济源某建筑公司承接河南省某安装公司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河南省某安装公司未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济源某建筑公司。2026年3月3日,济源某建筑公司将河南省某安装公司诉至济源市法院,审理过程中,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因河南省某安装公司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济源某建筑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向济源市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审查后,于当天快速予以立案执行。
二、执行结果
案件立案执行后,济源市法院坚持快立、快执、快结的执行工作原则,全力压缩办案时限,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基本信息、明确执行标的,迅速联系被执行人河南省某安装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河南省某安装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程序规范、流程高效。
同时,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精准警示,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若拖延、拒不履行等,法院将依法采取冻结其公司银行账户、查封名下资产、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届时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商业信誉、招投标资质及企业法人权益等。在济源市法院快速响应、精准告知、高压震慑、善意引导的全方位执行举措指引下,被执行人河南省某安装公司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济源某建筑公司沟通协商,仅用时五日,双方成功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河南省某安装公司当场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济源市法院核实款项全部结清后,立即依法办结本案,从立案到全部执结仅用时5天,实现案件高效清零、矛盾彻底化解。
三、典型意义
本案坚持善意文明与高效执行并重,立案后第一时间送达文书、释明拒执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协商,仅五日全额履行完毕、快速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办案过程刚柔并济,既以执行威慑树立司法权威,又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发展需求,避免强制措施影响企业经营。案件的快速办结,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的时间成本,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履约意识,以极简办案流程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切实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体现济源市法院司法为民、快速护企的履职成效。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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