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逮捕阶段
一、刑事拘留和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从刑…
一、刑事拘留和逮捕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从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可能需要37天。比如张三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有必要逮捕他,就会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二、侦查阶段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比如李四涉嫌诈骗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样一来,审查起诉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四、审判阶段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前面提到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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