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社保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10-15)法治资讯359
【案情简介】吕某2019年入职天津某公司,后被派遣至徐州某公司工作,2020年11月,吕某在工作中受伤,经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天津某公司未以自己名义给吕某购买工伤保险,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以该公司名义给吕某购买了工伤保险。一审法院认为天津某公司已为吕某在其他地方购买工伤保险,吕某应先向当地社会保险经…

【案情简介】

吕某2019年入职天津某公司,后被派遣至徐州某公司工作,2020年11月,吕某在工作中受伤,经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天津某公司未以自己名义给吕某购买工伤保险,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以该公司名义给吕某购买了工伤保险。一审法院认为天津某公司已为吕某在其他地方购买工伤保险,吕某应先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理赔,故对吕某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暂不予理涉。二审经审理后认为天津某公司未以自身名义为吕某参加工伤保险,且自认系以案外人的名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但认定工伤决定书中认定的用人单位系天津某公司,该公司主张可通过案外人为吕某申报工伤保险既无法律依据,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具有可行性,故该公司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涉案工伤保险待遇。

【法官评析】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责任,开户和缴费单位都应当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即使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也应当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如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代缴社会保险,不仅肢解了政府对用工制度的管理,也破坏了社会保险秩序,改变了社会基本保险的初衷。本案中,用人单位天津某公司系人员密集型企业,也是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其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以第三方的名义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工伤保险的交付,隐藏了真实的劳动关系,规避了我国的用工登记制度,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一审法院没有意识到用人单位以第三方名义为劳动者参保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从而错误认定只要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参保,均应先进行工伤保险申报,二审对此予以纠正。

(江苏工人报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文儒)

          来源:中工网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427

分享给朋友:

“用人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社保” 的相关文章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避免走入误区?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用工的模式。既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也能促进就业。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用工存在一些误区。走出这些误区,有助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误区一全日制用工却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个别用人单位自作聪明,将本应与员工签订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随意改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在裁审实践…

全国12315平台受理宁夏各类投诉486件

宁夏日报讯(记者 陶涛)5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我区各类投诉举报486件,与2023年同期相比,消费投诉举报增长63.6%。其中,投诉438件、举报47件、咨询1件。从12315平台接收的消费投诉举报情况看,投诉举报热点为:食品安全问…

一拍卖行员工因走私文物获刑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倩) 利用拍卖行员工身份,将货主委托的拍卖品低价雇人夹带运输进出境。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一名拍卖行员工因走私多件拍品获刑。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走私的拍品中,有两尊明代金佛,这也是北京首例以走私文物罪判决并成功从我国香港地区追回文物的案件。卢某是北…

最高法:上半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增幅明显

光明网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对外公布2024年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人民法院审判质效总体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的全国均值已全部进入合理区间。26项指标中,23项指标同比趋优,其中案-件比同比下降0.04、上诉率同比下降0.13个百…

浙江桐庐县法院:“法官姐姐知心热线”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徐佳琦)近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桐庐县“法官姐姐知心热线”工作机制》,在桐庐县中小学校配备“法官姐姐”,直接面向未成年人公布“知心热线”,进一步拓宽法院与未成年人、家长及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问题导向、首接负责等具体工作规程,为未成年人提供情感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