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受著作权法保护吗?(新闻看法)

延边刑事律师8个月前 (03-27)案例分析166

 如今,在AI(人工智能)大模型中输入提示词,就可以获得文字、图片、代码等内容产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极大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就拿AI生成的图片来说,它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吗?如果是,相应权利归属于谁?不久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对这些前沿问题进行司法实践上的有益探索。

  此前,李先生使用一款专业的开源大模型绘图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张图片。李先生为图片打上“AI绘画”的标签后,将它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上。网友刘女士看到图片,对李先生的署名水印进行裁切后,将图片用作自己网文的配图。李先生认为刘女士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涉案图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本案主审法官朱阁介绍,结合案情,涉案图片是否属于“作品”,关键在于是否满足“独创性”和“属于人类智力成果”两个要件。

  “从涉案图片生成过程来看,原告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参数对画面进行了设计,并继续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最终获得了涉案图片,体现出了原告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涉案图片由原告独立完成,具备‘独创性’要件。”朱阁介绍,“这些都需要原告的智力投入,涉案图片应属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

  谁是涉案图片的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

  “过去对美术作品的预设是以‘动手绘制’为主要创作方式。在人工智能时代,人们不需动手,但并不意味着对于画面元素不需要进行选择和安排。”针对这一问题,朱阁进一步向记者解读,“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而且体现出原告的个性化表达,因此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季冬梅认为:“判决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反映了对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所体现的人类智慧的尊重。同时,也顺应了当下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应用广泛的时代背景,有助于文化产品的传播、分享,促进文化多元创新。”


  《 人民日报 》( 2025年03月26日 11 版)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701

分享给朋友:

“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受著作权法保护吗?(新闻看法)” 的相关文章

酒驾逃避检查冲卡 男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前面有交警查车,我喝了两瓶啤酒,查到了要遭扣分,趁他们不注意我加速冲过去就逮不到我了。”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依法以被告人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3年9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叙永县叙永镇胜利桥小桥洞处时,遇...

云南大象表演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近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对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诉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是2015年2月4日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被告野象谷景区系于2003年10月27日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亚洲象驯...

员工午餐时间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 公司拒赔工亡待遇被判驳回

 员工在午餐时间离开公司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被当地仲裁委认定为工伤后,其所在单位认为午餐时间回家属于擅离工作岗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赔偿张某近亲属工亡待遇99万余元。  张某生前在安徽...

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解雇 公司应否支付赔偿金?

云南法制报记者 吴怡近日,省高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2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这些争议案件不仅涉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企业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本报选择其中3个刊登。案例一 培训学校未提交处罚扣款证据返还被处罚工资【案情】 朱某于2018年2月入职某培训学校工作,双方订立书面劳...

出售玳瑁标本牟利 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邓某通过网上联系、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吴先生出售3只玳瑁标本,获利1.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  玳瑁又称“长寿龟”,被称为地球上的“活化石”。吴先生结婚时,好友为表祝福送其一只玳瑁标本。吴先生收到后非常...

青岛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

  6月13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