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POS机“敛财” 一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延边刑事律师8个月前 (07-08)案例分析139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发展,不论是大商场还是小摊贩,基本能实现扫码线上支付,甚至许多实体店会安装POS机用于顾客刷卡消费,让顾客实实在在享受到支付的便利,但如不慎,也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调包POS机的方式非法牟利的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没收相关作案工具。

2024年,被告人林某网购了一台手持式收款POS机,登记注册并绑定自己名下的建设银行卡。一天晚上,林某潜入某餐厅,将餐厅内的收款POS机调换为上述其本人购买的收款POS机,利用该POS机收取餐厅每日的营收钱款。之后的36天里,被告人林某盗窃该餐厅营收款共计6.6万元。为掩饰其行为,林某还利用调换出来的该餐厅收款POS机扫描其本人微信、支付宝支付码,退还餐厅营业款人民币近3000元。

不久,林某在其家属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盗窃事实。案发后,林某家属代其退还盗窃的该餐厅钱款人民币6.3万元。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盗窃他人财物达人民币6.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的量刑情节,遂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商户利用收款二维码、收款POS机等工具时,要定期核对账户是否正确,也可通过开启收款提醒等方式加强防范,切莫因疏忽大意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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