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种植红树林的替代性修复方案守护海岛生态 ——吴某等八人盗窃罪案
基本案情 吴某等八人到某省级自然保护区海岛内盗挖珍贵树木被抓获,包括罗汉松1株、小果柿1株、海岛黄杨199株、石斑木7株。其中罗汉松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易危物种;小果柿为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列入濒危物种;黄杨为中国特有植物,与石斑木被列入无危物种。案发后,吴某等…
基本案情
吴某等八人到某省级自然保护区海岛内盗挖珍贵树木被抓获,包括罗汉松1株、小果柿1株、海岛黄杨199株、石斑木7株。其中罗汉松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易危物种;小果柿为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列入濒危物种;黄杨为中国特有植物,与石斑木被列入无危物种。案发后,吴某等人支付生态修复费用8.2万元,委托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将该赔付款用于海岛生态修复。法院最终促成在管理处附近水域种植250棵红树林的替代性修复方案。
裁判结果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等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挖某省级自然保护区海岛内珍贵树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吴某等八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险性等,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典型意义
本案对被告人支付的海岛生态修复费用,考虑到海岛环境复杂,原地修复难度大、成本高、新种植树木存活率低的特殊情况,以“种植红树林”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把修复费用切实用在环境修复上,实现了“替代性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生态保护效果,为生态修复难题提供了新路径。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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