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斌诈骗案 ——以网购好评赠送礼品或返现诱导下载APP实施诈骗

延边刑事律师9个月前 (09-26)案例分析126
【基本案情】2023年4月底,被告人王某斌伙同陈某(另案处理)使用手机通过语音电话与上线人员连线,后二人使用王某斌手机向上线指定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接通后由上线人员虚构“天猫淘宝客服”人员身份与买家对话,以收货好评给礼品或返现等诈骗话术为由要求买家加微信进而实施诈骗。2023年5月2日,柘城县惠济乡…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底,被告人王某斌伙同陈某(另案处理)使用手机通过语音电话与上线人员连线,后二人使用王某斌手机向上线指定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接通后由上线人员虚构“天猫淘宝客服”人员身份与买家对话,以收货好评给礼品或返现等诈骗话术为由要求买家加微信进而实施诈骗。2023年5月2日,柘城县惠济乡居民朱某婷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天猫”为回馈老用户在微信群中发红包,朱某婷进群后对方以做任务返佣金为由引诱朱某婷下载“天猫精灵”APP,并诱导其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先后骗取朱某婷钱款 108500元,王某斌获利3123元。案发后,王某斌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斌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手机卡、通讯传输通道等帮助,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斌在整个诈骗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斌有期徒刑一年,追缴其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
本案是较为典型的刷单类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虽非特别巨大,但在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诈骗分子多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企业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售卖商品因违规下架或发好评进群抢红包等,以“理赔退款”“重新激活店铺”“预缴兼职保证金”等需要缴费为由,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信息,并通过屏幕共享或要求下载指定APP等,小额返利后诱导受害人进行大额转账汇款。此类犯罪的受害人多为大学生、待业人员以及全职主妇,想要轻松赚钱却看不清背后暗藏的陷阱。法院提醒:正规电商平台严禁刷单行为,所有“先垫付、后返利”的刷单都是诈骗;不轻信“高回报、低门槛”的兼职广告、特别是来源不明的链接;不下载来源不明的APP或向陌生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刷单被骗后及时报警,并保留聊天、转账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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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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