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5-20)案例分析238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缴纳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参保不及时,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

  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安安销售公司(化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21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丽丽从事销售工作,工作地点为江西,试用期工资为65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7000元/月。丽丽工作半年后主动提出离职,并跳槽至欣欣公司(化名),欣欣公司依法及时为丽丽缴纳了入职以后的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2022年5月14日,丽丽通过剖宫产手术产下一子,并于次月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却被告知因生育保险未缴满一年而不符合申领条件。丽丽这才发现,前一家安安销售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2021年4月、5月的生育保险,致其生产前缴纳生育保险的累计月份不足一年,无法按照当地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丽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安安销售公司支付因未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致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损失3万余元,劳动仲裁委支持了丽丽的请求。安安销售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将丽丽起诉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

  安安销售公司诉称,安安销售公司已及时委托第三方合作公司为丽丽在江西地区代缴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安安销售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将相关社保申报材料递交给第三方合作公司,其已履行及时递交材料的义务,本身不存在主观过失,丽丽2021年4月、5月的生育保险未依法及时缴纳的责任在于第三方合作公司,故丽丽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损失不应由安安销售公司承担。

  丽丽辩称,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以后,丽丽新入职的欣欣公司已及时完成全部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接续工作,这期间并未出现社会保险费断缴情形。即便按照安安销售公司所述,丽丽2021年4月、5月的生育保险未依法及时缴纳是因为第三方合作公司存在履约瑕疵,在本质上仍属于用人单位的问题,安安销售公司不能因此免除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丽丽实施了剖宫产手术,可享有203天产假,在仲裁时已就低按试用期工资6500元/月、产假173天的标准主张生育保险待遇损失,安安销售公司应按仲裁裁决结果履行付款义务。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安销售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具有及时足额为丽丽缴纳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根据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丽丽未在生育前累计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责任在于安安销售公司,安安销售公司虽抗辩实际由第三方合作公司负责丽丽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事宜,其已及时向第三方合作公司递交社保申报材料,但即便第三方合作公司存在履约瑕疵,亦不能免除安安销售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及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作为责任方应赔偿丽丽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产生的损失。

  最终,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安安销售公司应支付丽丽生育保险待遇损失3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生效。

  (文章当事人、公司均为化名)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84

分享给朋友: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的相关文章

丈夫病危妻子请假照顾被公司开除 法院: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支付赔偿金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日前,江苏高院发布了2023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名女职工在丈夫病危时请假照顾,最终却被公司开除。后法院经过审理,认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11年11月,钱某入职某纺...

当“串串房”避无可避,租房人该如何维权?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近期,多地出现的“串串房”乱象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由于住房需求高涨,一些民房摇身一变成为房租翻倍的精装公寓,看似精致,实则“有毒”。精美装修、家具崭新、价格低廉的出租公寓背后,隐藏的可能是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的“有毒”房,这样的房屋被称为“串串房”。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医疗期后员工拒返岗,公司解除合同引发官司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新祥 叶嘉瑞)员工病假后一直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多次通知都未返岗,只得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与公司在职场中的权益与责任该如何平衡?近日,望城区法院通报了一起涉员工病假后拒返岗的劳动纠纷案件,提醒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时,必...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谁赔?

 肖先生与杜先生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杜先生驾驶车辆的车主为郭某,该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肖先生将杜先生、郭某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杜先生、郭某赔偿肖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8387.61元。  肖先生诉称,杜先生驾驶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