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死亡 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2-18)案例分析392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黄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4月27日早上6点,黄某在自家自建房二楼楼顶拆四周围墙,在未设置有效警示牌的情况下,将拆下来的红砖块从二楼楼顶扔到一楼地面。当天早上7点,黄某抱着约6块拆下的红砖块走到二楼楼顶北侧围墙处,准备将砖块丢到一楼地面。在察看楼下是否有人时,黄某手中的一块红砖块滑落,砸到正从一楼地面路过的被害人谢某头部,导致谢某后脑勺着地,之后仰躺在地面上并发出“哎哟哎哟”的叫声。黄某发现砸到人后马上下楼并将谢某扶起坐着,发现坐不住后又将其放平,并立即拨打120。不久后,谢某被送往信丰县中医院抢救,当天21点,谢某被转送至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2023年5月3日,谢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黄某家属已代为赔偿部分医药费。

  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黄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75

分享给朋友: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 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的相关文章

“飞单”骗取佣金,法院判决退钱并负违约责任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胡明冬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过程中,中介与开发商业务员相互串通,将自然到访客户虚构成分销商渠道到访客户骗取开发商佣金,该类行为在行业内被称作“飞单”。近期,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对于“飞单”行为法院会如何定性?针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飞单”乱象…

丈夫病危妻子请假照顾被公司开除 法院: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支付赔偿金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日前,江苏高院发布了2023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名女职工在丈夫病危时请假照顾,最终却被公司开除。后法院经过审理,认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11年11月,钱某入职某纺…

当“串串房”避无可避,租房人该如何维权?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近期,多地出现的“串串房”乱象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由于住房需求高涨,一些民房摇身一变成为房租翻倍的精装公寓,看似精致,实则“有毒”。精美装修、家具崭新、价格低廉的出租公寓背后,隐藏的可能是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的“有毒”房,这样的房屋被称为“串串房”。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无证经营真烟11万余元 男子获刑

无证经营真烟违法吗?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被告人常某违法所得8380元,上缴国库。 常某在韶山经营一家茶楼,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方便茶楼经营及利益驱使,常某授权店员从附近…

酒后“智驾”追尾,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2023年3月4日凌晨,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车从浙江省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就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上了酒劲儿的孙某没多久就开始犯迷糊,出于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完全信任,他索性打起了瞌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