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忠、何某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延边刑事律师3个月前 (03-16)案例分析67
【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绝缘电线  电子数据  社会治理【基本案情】2020年至案发,被告人何某忠在未取得国家3C强制认证资格的情况下,购买生产设备以及铜线、塑胶等原材料,雇用工人在广东省普宁市赤岗镇某工业区租赁的仓库内,生产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并对外销售。期间,被告人何某利从…

【关键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绝缘电线  电子数据  社会治理

【基本案情】

2020年至案发,被告人何某忠在未取得国家3C强制认证资格的情况下,购买生产设备以及铜线、塑胶等原材料,雇用工人在广东省普宁市赤岗镇某工业区租赁的仓库内,生产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并对外销售。期间,被告人何某利从何某忠处购进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注册“广州某电缆厂”等21家网络店铺销售至江西赣州等地,并雇请多人从事运营、客服、打包工作。何某忠生产、销售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金额为2900余万元;何某利销售聚氯乙烯绝缘电线金额为2300余万元。经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公安机关扣押的何某利所售聚氯乙烯绝缘电线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2025年2月27日,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何某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何某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2025年5月9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忠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千三百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利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千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何某忠、何某利提出上诉。2025年11月21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侦查阶段。2024年7月11日,赣州市公安局以何某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何某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后,重点从以下方面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一是针对涉案产品质量认定问题,引导公安机关查明涉案电线种类、型号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电线进行检测。二是针对该案销售范围广、犯罪行为隐蔽、电子数据多且易灭失等问题,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涉案销售记录、物流数据、资金流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关键电子数据。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准确认定涉案电线系不合格产品。根据有关规定,涉案电线均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但涉案电线均未经认证即流入市场。同时,结合鉴定意见关于涉案电线在导体直流电阻、外形尺寸、抗张强度、绝缘等方面不符合国家明确的电线类强制性产品认证所应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认定,网店员工关于销售电线的重量、米数较国标电线有短缺的证言,以及购买者关于涉案电线存在自燃等质量问题的投诉,综合认定涉案电线为不合格产品。二是全面审查电子数据。针对何某利本人注册的网店销量不大但其账户资金流水巨大的矛盾之处,将物流数据与销售记录、资金流水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共有不同人员注册的21家网店接单,由同一仓库发货,货款最终均流向何某利。针对部分网店存在交易单价明显偏低、交易数量明显异常的情况,发现何某利存在为提升销量而刷单的虚假交易行为,经审查该部分金额不计入销售金额。三是准确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检察机关结合原料销售方、工厂员工的证言,证明何某忠购进不符合标准的铜线原料,再以拉长、拉细铜材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据此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生产不合格电线的故意。根据何某利伪造合格检验报告、委托他人伪造合格证的证据,并对比同款国标电线市场价格,认定何某利明知产品不合格仍予销售。

社会治理。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协同履职。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开展电线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共排查电线生产企业、销售门店23家,检查各类电线产品32批次,发现标志不清、缺少批次号、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6个问题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微信短视频、社区普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辨识假冒、劣质电线等知识。

【典型意义】

(一)依法从严打击电线制假售假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用电安全。电线是支撑工业生产、推动城市运转、保障群众生活的“神经血管”。伪劣电线是“埋在墙体里的火灾隐患”,通过网络渠道将伪劣电线售卖给不特定消费者,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电线犯罪,有利于规范电线行业的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审查电子数据,夯实案件事实证据基础。针对利用网络渠道销售伪劣产品存在的犯罪行为隐蔽、数额认定难等问题,从货物流转和资金流向两方面着手,加强对生产销售记录、物流发货记录、银行流水、钱款流向等电子数据的穿透性审查比对,深挖交易链条、还原真实经营主体,揭露行为人利用他人身份销售伪劣产品的伪装。

(三)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电线安全多元化治理。检察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持续深化对电线生产、销售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提升治理成效。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帮助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消除用电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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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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