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流量劫持”行为构成侵权 ——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陶瓷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3个月前 (07-13)案例分析94
基本案情原告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系“瓷某某”抖音号的认证企业。2024年2月至6月期间,原告创作了六条视频发布在抖音号上,六条视频均采用人员讲解的形式,并配有文案。2024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某陶瓷店运营的微信视频号“某某瓷土”发布了六条视频,原告经比对,认为该六条视频的讲解文案与原告文案基本相同,…

基本案情

原告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系“瓷某某”抖音号的认证企业。2024年2月至6月期间,原告创作了六条视频发布在抖音号上,六条视频均采用人员讲解的形式,并配有文案。2024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某陶瓷店运营的微信视频号“某某瓷土”发布了六条视频,原告经比对,认为该六条视频的讲解文案与原告文案基本相同,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但需满足具有独创性并属于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经审查,案涉五条文案在讲解相应主体时,展现了作者独特的语言风格和逻辑构思,包括修辞手法和文字表达之间的起承转合等,凝聚了足够的智力劳动,使用了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构成文字作品;剩余一条文案,因文案简短、内容单一,没有使用个性化的修辞方法,仅仅是信息清单的简单罗列,表达方式有限,不构成文字作品。被告未经原告授权擅自使用其五条文案,应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主张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随着短视频行业的蓬勃发展,“流量劫持”行为高发频发,侵权人刻意“搭便车”,抄袭照搬他人文案,劫持了本应导向他人的流量和交易机会,严重破坏了行业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具有独创性表达并体现智力成果的短视频文案,属于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且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本案中,法院对“流量劫持”行为进行否定评价,不仅精准回应了新业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落实了对智力成果的严格保护,亦明确宣示短视频创作必须严守诚信底线,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2348

分享给朋友:

“短视频平台“流量劫持”行为构成侵权 ——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陶瓷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网购轮胎货不对板 法院:退一赔三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宋桓宇)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产生网购纠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3月,纪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黄…

外卖骑手送餐时撞死人谁赔偿?

如今,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穿梭在大街小巷,俨然已经成为城市中的一道风景。然而,随着这一新业态从业队伍的不断壮大,因此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数量也在同步激增,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一宗涉及外卖骑手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骑手送餐途中撞人致死两年前的一个中午,蒋女士的丈夫胡先生在送妻子上班途中,…

医疗期后员工拒返岗,公司解除合同引发官司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新祥 叶嘉瑞)员工病假后一直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多次通知都未返岗,只得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与公司在职场中的权益与责任该如何平衡?近日,望城区法院通报了一起涉员工病假后拒返岗的劳动纠纷案件,提醒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时,必…

停车线内车辆被交通事故车辆连累碰撞法院:被连累的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责任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朱斌)车行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遇上状况复杂、多车发生碰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又该如何赔付呢?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无责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人…

“隔空猥亵”后传播视频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该院受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隔空猥亵”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案,判决全额支持受害未成年人的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承办此案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崔璐紧攥着判决书,长舒了口气。2023年8月,北京的一位母亲偶然发现,13岁的女儿周甜…

聚众斗殴寻错人 报复未遂担刑责

男子受他人纠集欲实施报复,到达约定地点却找错约架对象,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3年12月,被告人李某春与小刚(化名,另案处理)驾车到福鼎市某酒吧,听闻朋友被他人殴打,后被告人李某春、小刚等受他人召集,驾驶小车在城…

以案说法:学生在校受伤 责任如何分担

受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担责事件的影响,部分学校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出现“不敢放孩子玩耍,甚至课间也不让孩子出教室”的现象,这让很多家长感到担忧。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应该如何确定学校的责任?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校园人身损害案件。 【案情】一天傍晚放学,六年级的小徐跟随老师同…

近期这三类涉老年人电诈案件要警惕

今晚报讯(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袁丽 赵中贺)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对涉老年人电诈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持续推进破案攻坚,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截至目前,天津公安机关梳理发现,我市涉老年人电诈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冒充电商客服类、虚假…

8人销售“瘦肉精”猪副被判刑 其中2人获刑8年

8人销售“瘦肉精”猪副被判刑 其中2人获刑8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8月19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8人获刑,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8年以上有期徒刑。 经过麻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以来,俞某清、郭某熊等…

“刷单炒信”却遭遇反悔,法院:这样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刷单”俨然成为一大网络“增收产业”。然而约定好的“刷单”却没有如期获得报酬,这样的报酬和已经支付的购物款能否要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淘宝店铺“刷单”,却在交易中遭遇实际支付的货款未退还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刷单炒信”合同无效,并驳回了“刷单人”黄女士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