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失职致高龄老人坠楼应担责 ——张某与某颐养院服务合同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2个月前 (07-13)案例分析49
基本案情张某(88岁)患有老年痴呆、幻想症,系轻度失能老年人。张某及其家属与某颐养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约定该院为张某提供照护服务,包括“全门禁管理,保障安全;及时安抚情绪,心理慰藉”。合同履行期间,张某因情绪不稳多次向工作人员求助,值守人员仅在门外简单应答,未按护理级别实施安抚、巡查等有效照护措…

基本案情

张某(88岁)患有老年痴呆、幻想症,系轻度失能老年人。张某及其家属与某颐养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约定该院为张某提供照护服务,包括“全门禁管理,保障安全;及时安抚情绪,心理慰藉”。合同履行期间,张某因情绪不稳多次向工作人员求助,值守人员仅在门外简单应答,未按护理级别实施安抚、巡查等有效照护措施。后张某自行攀爬四楼窗户坠落至三楼平台,身体严重受伤致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颐养院承担赔偿责任。某颐养院辩称,事故系张某擅自脱离看护区域所致,防护栏因政府消防整改拆除属客观情况变化,机构无过错。

处理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案涉养老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养老机构应依约履行照护与安全保障义务。养老机构明知老人为高龄失能老人,在老人情绪反常、多次求助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巡查、安抚与干预服务,仅门外简单回应,管理与安全保障存在明显不当,已构成违约。养老机构因消防整改拆除防护栏后,未采取替代性安全防范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其免责抗辩不能成立。鉴于老人系轻度失能,对攀爬窗户的危险性具有基本认知,自身存在一定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与原因力大小,法院判决由养老机构承担主要责任,老人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典型意义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安度晚年,养老机构安全直接关系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如何推动养老机构规范运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民生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合同的一方,负有依约提供相应照护服务的义务,但其履约失职致使老年人伤残,法院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合理划分责任比例,既坚决追究失职机构的法律责任,又避免过度归责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实现老年人权益保障与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有机统一,有力传递 “养老有责、失职担责” 的司法导向,为构建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2349

分享给朋友:

“养老机构失职致高龄老人坠楼应担责 ——张某与某颐养院服务合同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员工午餐时间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 公司拒赔工亡待遇被判驳回

员工在午餐时间离开公司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被当地仲裁委认定为工伤后,其所在单位认为午餐时间回家属于擅离工作岗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安徽某环保建材公司赔偿张某近亲属工亡待遇99万余元。 张某生前在安徽…

路过商场停车场发生事故,商场要赔偿吗?

【案情】一天,周女士骑电动车上班。因前一天下雪,路上有些湿滑。周女士途经某商场地面停车场时,不慎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右侧胫骨平台骨折等。事发后,周女士自行支付了治疗费。但周女士认为,摔伤在商场停车场,那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周女士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合计1…

当“串串房”避无可避,租房人该如何维权?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近期,多地出现的“串串房”乱象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由于住房需求高涨,一些民房摇身一变成为房租翻倍的精装公寓,看似精致,实则“有毒”。精美装修、家具崭新、价格低廉的出租公寓背后,隐藏的可能是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的“有毒”房,这样的房屋被称为“串串房”。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

朋友借走我的车 出了事故谁担责?

天水日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有车一族中有这么一句话,叫“爱车恕不外借”。虽然是玩笑话,但也能看出车辆外借所隐藏的巨大隐患。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就是因为车辆外借而引起的。2021年3月3日,李某驾驶登记在被告陈某名下的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途中与路上…

邻居带3小孩戏水致1人溺亡,谁担责?

南宁晚报讯(记者郑芳 通讯员钟窈玲 王建鹏)叶某携带小佳等3名未成年人到公园水域边玩耍,小佳不慎发生溺水,叶某虽下水营救未果,但他没有报警和呼救,而是带另外两名孩子离开。小佳被打捞上岸时已溺水身亡。小佳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叶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6万余元。近日,横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成年人携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