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驾车夺回“自己”的财物,判刑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8-04)案例分析258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

强行夺回自己质押的财物,也会构成犯罪?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欲以假钞骗回质押物未果,遂将自己质押给他人的车辆和黄金强行夺回。最终,他被法院认定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眼见欺骗不成,强行夺回“自己”的财物

今年3月,被告人小帅(化名)多次将其名下的越野客车以及80余克黄金饰品作为质押物向A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者,即本案的被害人大美(化名)夫妇质押借款并在短时间内赎回,以此方式获取钱款用于赌博及个人花销。

但是,案发前这次赎回质押物却发生了“意外”。3月底,小帅向大美夫妇提出赎回之前以12万元质押的小型越野客车和以4万元质押的黄金饰品,并约定在翔安某银行门口交接。这一次,小帅使用练功券冒充现金,假意赎回质押财物。当晚9时许,小帅携带装有1捆现金和15捆练功券的袋子,欲“偷梁换柱”换回被质押的财物。大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搭载案外人阿强(化名)先后到达约定地点。

在交接过程中,小帅从大美处拿回车辆质押合同以及黄金饰品后让大美下车,自己坐上驾驶座,并将装有现金和练功券的袋子递给坐在副驾驶座的阿强,企图瞒天过海。

当小帅见阿强准备解开袋子清点现金时,担心自己的计谋被识破,心急之下遂推搡阿强并迅速启动车辆,阿强因惯性作用跌出车外,小帅见状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大美与阿强经清点发现袋子内仅有1万元现金,遂报警。经价格认定,小型越野客车价值29万元,黄金饰品价值4.8万元。小帅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小帅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16万元,取得了大美夫妇的谅解。

一审判决:构成抢夺罪,判刑并处罚金

翔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小帅有合同诈骗、抢夺、抢劫前科,且已构成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最终,翔安法院综合考虑小帅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抢夺“自己”的财物,为何构成犯罪?

法官说,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的财物,不限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还包括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自己所有但处于他人合法监管状态下(即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

本案中,虽然车辆和黄金属于小帅自己所有,但是他已经将车辆和黄金质押给了他人,A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害人大美夫妇作为质押权人,已经合法地享有了对上述财物的占有权,小帅强行将车辆和黄金夺回,也属于刑法规定的抢夺行为。

在此,法官提醒,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如若想通过耍一些花招获取非法利益,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316

分享给朋友:

“他驾车夺回“自己”的财物,判刑” 的相关文章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

酒后“智驾”追尾,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2023年3月4日凌晨,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车从浙江省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就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上了酒劲儿的孙某没多久就开始犯迷糊,出于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完全信任,他索性打起了瞌睡。1…

废弃鱼塘游泳溺亡 管理者是否担责

法治日报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刘琴琴 尚博暑假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池塘、水库、河流、海边等都是学生溺亡事故的高发区域,容易产生相关侵权责任纠纷。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

踢球犯规致人受伤 是否应该担责?

踢足球,打篮球,是许多人的业余休闲方式。爱好者还会自发组织一些友谊赛,这既成为球友间相聚交流的机会,同时也锻炼了身体,提升了球技。但是,如果在友谊赛的过程中,有人受了伤,这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家住北京的金先生就打起了这样的官司。他是一名足球爱好者,在一场友谊赛中,因为对方球员的犯规动作而受了伤。…

停车线内车辆被交通事故车辆连累碰撞法院:被连累的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责任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朱斌)车行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遇上状况复杂、多车发生碰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又该如何赔付呢?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无责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人…

江西信丰法院审结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案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