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炒信”却遭遇反悔,法院:这样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延边刑事律师2年前 (2024-09-03)案例分析334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刷单”俨然成为一大网络“增收产业”。然而约定好的“刷单”却没有如期获得报酬,这样的报酬和已经支付的购物款能否要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淘宝店铺“刷单”,却在交易中遭遇实际支付的货款未退还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刷单炒信”合同无效,并驳回了“刷单人”黄女士的全部…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刷单”俨然成为一大网络“增收产业”。然而约定好的“刷单”却没有如期获得报酬,这样的报酬和已经支付的购物款能否要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淘宝店铺“刷单”,却在交易中遭遇实际支付的货款未退还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刷单炒信”合同无效,并驳回了“刷单人”黄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罗先生经营了几家淘宝店铺,为了增加店铺曝光率,提高交易量,罗先生与黄女士约定“刷单炒信”。黄女士在网络上操作购买货物,并支付款项,而店铺不发货并将支付款项返还给黄女士。同时,罗先生定期向黄女士支付报酬。黄女士同时还邀请亲人、朋友为“下单”为罗先生的多家店铺“炒信”。此种交易模式进行了半年后,双方发生了纠纷。

  黄女士称罗先生尚有28余万元货款本金未退还,便一纸诉状将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返还。罗先生则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足额货款,黄女士遗漏了许多交易记录。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女士与罗先生之间属于虚假交易,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淘宝平台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得真实有效的销售信息,因此,刷单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认定为无效。此外,黄女士虽然主张自己为罗先生垫付了费用,属于一种不法给付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黄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宣判后,黄女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2024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规定了禁止商家“刷单炒信”行为。“刷单炒信”是基于虚假交易获得收益的不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造成不良的网络竞争环境,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

  为“炒信”而签订的“刷单”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市场秩序,应属无效合同。对此遭受的所谓“支付货款损失”“报酬”都将视为真正的消费行为,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因此,诚信不仅是对相约双方的兑现承诺,更是对社会的一种守信;以牺牲他人利益、公共利益赚取的“不诚信”钱款也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来源 中国法院网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371

分享给朋友:

““刷单炒信”却遭遇反悔,法院:这样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的相关文章

孩子遭诱为游戏充值,监护人可否追回?

未成年人擅自使用家人身份信息向网游账号连续充值25次共977.60元。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件,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告诫法定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周某,今年12岁。在爷爷周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周某某的微信绑定的网站账号连续充值25次用于…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汉中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案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军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向被告人刘某军追缴涉案资金3597173元。 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

江苏一短视频博主犯侮辱罪领刑并被从业禁止

为博取网络流量及关注度,竟在网上发布短视频肆意谩骂他人。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起网络侮辱案,被告人季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季某某为提…

卖了游戏账号又恶意找回,涉嫌盗窃罪

“早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绝对不会偷偷找回已经卖出去的游戏账号。”王某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出售后又恶意找回,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是某款网络游戏的忠实爱好者,在注册该游戏时绑定了自己的社交账号,陆续在游戏账号中充值了五六万元,用于购买游戏皮肤与道具。2023年9月3日,因工资还没发生活开…

无证经营真烟11万余元 男子获刑

无证经营真烟违法吗?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被告人常某违法所得8380元,上缴国库。 常某在韶山经营一家茶楼,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方便茶楼经营及利益驱使,常某授权店员从附近…

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被判5倍赔偿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剧本杀企业恶意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法院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一审判赔36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并作出判决。原告嘉兴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某知名剧本杀发行方,享有该剧本杀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原告称,被告北京某科…

前邻建的化粪池紧邻自家庭院,能否要求拆除?

前面的邻居在自己屋前建了一座化粪池,该化粪池紧挨隔断墙、直面自己家的庭院,自己能要求拆除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前面的邻居修建化粪池的行为既违反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相邻关系原则,又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判决其拆除化粪池,并将原排污管…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展播

编者按近年来,西藏检察机关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并举,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牢固树立“三个善于”,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规模逐年递增、监督质效稳步提升、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为依法行政、法治西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至2023年,全区共…

“在羽毛球馆打球被流浪猫绊倒摔伤”案再审改判:投喂者担责两成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备受关注的“上海一男子打羽毛球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被判赔24万元”的案件已获再审改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日前再审原审原告吴某某与原审被告上海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用品公司”)、肖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并于7月下旬判决撤销原…

安装充电桩遭遇物业不配合?法院这样判决

新华社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8月16日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业主要求安装充电桩与物业发生的纠纷案件。2021年12月,赖某某因订购了新能源汽车,欲在其所有的车位安装充电桩,向物业公司要求出具同意其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物业公司以小区无法满足所有电动车充电桩电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