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古钱币出售为借口进行诈骗 男子诈骗1万余元被判刑

延边刑事律师10个月前 (02-16)案例分析141

前段时间直播鉴宝博主的爆火吸引了众多观众对于古玩的关注,掀起了一股收藏热,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古董收藏的热情,设局诈骗,使收藏者与投资者成为古董收藏诈骗的受害者。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宣判一起利用虚拟古钱币进行诈骗的案件。


基本案情


姜某平日里爱好收藏,又从事古玩生意,有事没事就爱去网上浏览搜索古玩信息,添加古钱币“藏家”为好友,希望能够购买到心仪的宝贝。


2023年,姜某在网络上认识到同样从事古玩生意的“行家”刘某,两人通过微信进行古钱币交易,一来二去便成为了熟人。


2023年9月,刘某通过微信联系姜某,将几张古钱币照片发送给姜某,姜某看见照片中的古钱币品相不错,十分“开门”,一下便有了兴趣。因为之前曾成功交易,一番询价后,放松警惕的姜某当即将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刘某,要求刘某为其“留货”。


几天后,刘某又给姜某发来几张古钱币照片,姜某一看品相再凭借过往经验,仔细看过照片,心想没问题,便再次微信转账给刘某,将宝贝“拿下”。


姜某付款后,却迟迟没有等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宝贝,询问刘某时,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姜某最后一次联系刘某时,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刘某拉黑。


经法院查明,刘某发送给姜某的古钱币图片是从他人朋友圈转发,刘某先后四次通过该方式骗取姜某钱款共计13038元。


2024年4月,刘某被抓获到案。案发后,刘某的家属退赔给被害人姜某13038元。


法院判决


宁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坦白等量刑情节等,最终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


近年来,人们对于钱币、古玩等的收藏和关注逐渐增多,广大收藏爱好者要提高警惕,在购买高价的古玩收藏时,保持清醒头脑,谨慎购买。购买时也务必选择正规、合法、有资质的机构与平台,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的“专业话术”和虚假承诺,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如果需要提前付钱,一定要格外谨慎,避免成为古董收藏诈骗的受害者。同时,如果发现任何可疑情况或遭遇诈骗行为,请立即选择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

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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