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收购10株金豆 判刑3年并处罚金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03-26)案例分析296
近日,莆田荔城法院审结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陈某某以购买碳汇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既充分考虑了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2023年,陈某某在明知金豆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多次在莆田市荔城区山上非法挖…

近日,莆田荔城法院审结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陈某某以购买碳汇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既充分考虑了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

2023年,陈某某在明知金豆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多次在莆田市荔城区山上非法挖掘金豆9株,并将挖出的金豆带回自己家中种植。同年10月20日,陈某某通过网购平台非法购买金豆一株。

经鉴定,上述植物价值合计1500元。经自然资源局测算,本案损失的碳汇量折44.5千克二氧化碳当量。

案件审理期间,陈某某主动交纳1500元,认购15000kg的碳汇量。

“与‘补种复绿’等直接修复生态方式不同,‘认购碳汇’是允许责任人认购与碳汇损失相当的碳汇量,替代性修复生态的措施。”经办法官曾荣汉说,“认购资金将专项用于碳汇林项目建设,补偿受损生态资源,有效避免责任人因修复能力不足,造成修复效果不佳的问题。我们在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时,对自愿认购生态司法碳汇的被告人,依照认购证明书,将认购碳汇行为视为修复生态的方式,在量刑时一并予以考虑。”

最后,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共计十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判处陈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下一下,荔城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司法审判职能,完善“司法+碳汇”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引导生态环境“破坏者”成为“修复者”,提升环境司法专业化水平。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694

分享给朋友:

“采伐收购10株金豆 判刑3年并处罚金” 的相关文章

卖房人为骗财“一房七卖” 犯合同诈骗罪获刑

购房人购房前没有做产权调查,花百余万元购买的房屋却无法过户,最终发现出卖人竟“一房七卖”!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一房多卖”案,判决被告人黄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和退赔违法所得。 2019年,李女士通过中介看中了黄某出售的房屋,房屋的位置和价格都让人满…

将房产赠与子女托付养老 却被子女出售?法院这样判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今天最高法发布的一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是房屋转让托付养老纠纷案。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屋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屋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子女去世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应当如何维权呢?来看这起典型…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缴纳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参保不及时,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 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安安销售公司(化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

非法销售肉毒素 被告人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刑

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依法宣判,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禁止被告人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美容行业经营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分14次从卖家处购进116瓶肉毒毒素,除部分自用外,另…

男子喝酒回家后坠亡 共饮人要担责吗?

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青福捷)莫某智与他人饮酒后骑车回到出租屋,半夜从出租房五楼楼梯间天井坠楼身亡。共同饮酒后发生的意外,共同饮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共同饮酒人合理注意义务的来源与界限在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2022年4月17日晚,莫某智与兰某红、吴某明、梁某巧、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