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甲醛严重超标,装修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刘某与某装修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刘某将其购买的新房以14万元的价格包工包料给某装修公司装修。双方合同约定,某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以及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装修公司完成装修后6个月,刘某及其家人搬进新房。入住后刘某小孩反复生病住院,一家人搬出案涉房屋另租房居住。刘某与该装修公司沟通后,委托鉴定机构对案涉房屋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客厅、主卧、次卧、榻榻米间甲醛均超标。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约定房屋自动通风后6个月再行检测。6个月后检测,房屋甲醛仍严重超标,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装修合同,退还装修款及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因房屋甲醛超标严重,刘某装修房屋用于居住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认定某装修公司构成根本违约。鉴于房屋装修具有整体性,并非所有材料(如水电、泥工等)均会产生甲醛,故从节约资源及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判决解除案涉合同,由刘某自行拆除易于产生甲醛超标的不合格装修材料,酌定某装修公司返还部分装修款并赔偿刘某拆除、重装期间租房费共计约10万元。后某装修公司积极履行了判决义务。
典型意义
住房问题乃民生之本。房屋甲醛超标不仅影响民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还会引发危害公共健康、环境治理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整体装修无法具体区分甲醛超标工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常识,判决由业主自行拆除易于产生甲醛的不合格装修材料,并酌定施工方返还部分装修工程款,既维护了民众住房安全的合法权益,又避免资源浪费,是司法践行实质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