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惩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施的网络传销

延边刑事律师10个月前 (08-13)案例分析161
【基本案情】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钱某在经营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期间,伙同被告人赵某等人以“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以销售充电桩、提供充电桩经营服务为名,通过宣称国家支持等虚假宣传,安装运行少量充电桩,用充电、流量、广告收益为幌子,以直推奖、伯乐奖、级…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钱某在经营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期间,伙同被告人赵某等人以“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以销售充电桩、提供充电桩经营服务为名,通过宣称国家支持等虚假宣传,安装运行少量充电桩,用充电、流量、广告收益为幌子,以直推奖、伯乐奖、级差奖、团队奖等奖项为诱饵收取费用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鼓励会员继续发展下一级会员。经统计,“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用户数共计2万余个,层级达25层,涉案资金10亿余元。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略。

【裁判结果】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钱某等人以投资智能充电桩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钱某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主观恶性及犯罪后表现等情节,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合并判处钱某有期徒刑十八年;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某等四十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对张某等二十四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对被告单位、被告人判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施网络传销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有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资金困难时,不惜铤而走险借助网络实施传销犯罪,严重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本案中,被告单位实施以投资智能充电桩为名,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传销犯罪,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置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直至司法机关办案期间,仍有个别参加者认为是参与正规投资。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认定单位犯罪,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并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程度、作用、主观恶性及犯罪后表现等情节,依法认定钱某等6名被告人系主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对其余41名从犯均予减轻处罚,并对其中参与时间较短、发展下线较少、涉案金额较小、退缴违法所得的张某等宣告缓刑,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从宽处罚。同时,本案也警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要摒弃侥幸心理,远离网络传销活动,守法合规经营。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025

分享给朋友:

“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惩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施的网络传销” 的相关文章

花钱报名成人大专,承诺免考得毕业证靠谱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竞争愈发激烈,学历成为找到心仪工作的那块“敲门砖”,许多人因此备受“学历焦虑”的困扰。 一些中介招生机构的工作人员,正是利用了这种“学历焦虑”心理,打着“全托”“直接等毕业证”“不需要参加考试”的招生幌子,堂而皇之地通过虚假承诺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

聚众斗殴寻错人 报复未遂担刑责

男子受他人纠集欲实施报复,到达约定地点却找错约架对象,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3年12月,被告人李某春与小刚(化名,另案处理)驾车到福鼎市某酒吧,听闻朋友被他人殴打,后被告人李某春、小刚等受他人召集,驾驶小车在城…

遛弯时受邻居家巨型犬惊吓致摔伤,法院判饲养人担责七成 法官:宠物“无接触式”伤人主人需赔偿

遛弯时受邻居家巨型犬惊吓致摔伤,法院判饲养人担责七成 法官:宠物“无接触式”伤人主人需赔偿

饲养宠物造成他人损害,不仅包括撕咬、抓挠致人损害,还有一种“无接触式”伤害。犬只因其自身的体貌外形,在靠近他人时的行动轨迹、吠叫、闻嗅等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受损。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重庆市五中法院)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无接触式”的宠物伤人案件。基本案情:被…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展播

编者按近年来,西藏检察机关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并举,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牢固树立“三个善于”,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规模逐年递增、监督质效稳步提升、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为依法行政、法治西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至2023年,全区共…

他驾车夺回“自己”的财物,判刑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强行夺回自己质押的财物,也会构成犯罪?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欲以假钞骗回质押物未果,遂将自己质押给他人的车辆和黄金强行夺回。最终,他被法院认定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眼见欺骗不成,强行夺回“自己”的财物今年3月,被告人小帅(化…

以案说法:学生在校受伤 责任如何分担

受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担责事件的影响,部分学校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出现“不敢放孩子玩耍,甚至课间也不让孩子出教室”的现象,这让很多家长感到担忧。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应该如何确定学校的责任?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校园人身损害案件。 【案情】一天傍晚放学,六年级的小徐跟随老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