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化解系列重大事故纠纷,护航海上风电行业健康发展 ——某海洋科技公司等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台风事故系列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日凌晨,受台风“暹芭”影响,登记在某海洋科技公司名下的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福某001”轮在阳江闸坡海域抛锚防台时遭遇强风巨浪,发生走锚事故,先后触碰附近海上风电场多个风机设施,最终船体断裂沉没。因船舶全损,某海洋科技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及分公司支付该船的船壳保险赔偿金。因船舶触碰风电场风机设施造成损失,某新能源发电公司等原告分别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7宗诉讼,请求某海洋科技公司等当事人赔偿风机等设备设施损失。同时,因船舶打捞救助产生费用纠纷,某海洋工程公司、某海事咨询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请求某海洋科技公司等当事人支付海难打捞救助的相关费用。上述系列纠纷共10宗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12.6亿元人民币。各方当事人围绕船壳险保险赔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分配、触碰损害和海难救助赔偿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就上述船壳险、触碰责任、海难打捞救助费用等4宗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案件为中心,多次复盘案情,围绕海上风电平台属性、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适用等核心法律问题深入研判,确立了“船壳险赔付﹢多案联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按比例受偿”的整体调解思路。坚持以整体化解为目标,将船东获赔的保险纠纷和船东对外赔偿的各类纠纷一并处理,多次向各方释明海事司法鉴定成本、周期及风险,推动各方同意采用同一损失计算方法并交叉校验,确定合理损失数额。创新调解方式,针对海上风电企业预期过高、观望调解的情形,法院适时向受损企业发出调解建议,最终引导相关主体就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内赔偿和比例分配达成共识。以行业治理为导向,在签署调解协议时同步组织风电企业、保险公司和海事律师开展“海洋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专题交流座谈,共同研判行为发展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切实为“蓝色引擎”注入司法动能。
【典型意义】
发展海上风电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环境复杂,呈现一事故多纠纷、受损面广、损失额高等特征。该系列案深刻反映了新型海洋产业(如海上风电)在跨领域发展进程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在该系列案处理过程中,两级法院突出案前研判、案中沟通、案后延伸,成功联合调解“福某001”轮事故纠纷系列案,妥善平衡事故责任方和受损方的合法权益,助力风电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有力提振海上风电产业投资和保险承保信心,促推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整体水平提升,为进一步提升海事审判效能、护航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