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甲与龚某乙抚养费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龚某乙系申请执行人龚某甲的父亲,因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抚养费义务,龚某甲向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龚某乙不仅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抚养义务,更是长期隐匿行踪,拒不报告财产。后根据线索发现龚某乙藏匿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德兴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并委托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协助办案,该院第一时间启动跨域执行联动机制,紧急抽调业务精湛的执行干警配合开展执行行动。
审执结果
2025年2月25日下午16点,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协助请求后火速赶赴现场,两地法院执行干警见面后,按执行计划蹲守在冷水滩某小区附近,发现龚某乙名下拥有两家螺蛳粉店,晚上18时许,原以为在异地就能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谈话消极,拒不配合执行,经过两院执行干警轮流反复耐心劝解,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及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态度终于缓和,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当场支付抚养费15000元,并承诺资金周转后一周内再支付15000元且今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异地协助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典型意义
本案是湘赣两省跨区域协作开展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的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尤其是抚养费执行是执行的中梗阻,本案中,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接到德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请求后,立即行动直到凌晨,既依法追索抚养费,又以情唤醒抚养情,促推抚养费给付纠纷实质化解。本案执行跨越800公里,从决定拘留到成功执行仅用7天,两省法院始终秉持“一盘棋”的思想,从“被动执行”到“主动出击”,从“属地案件”到“异地联动”,从“单打独斗”到“协同联动”,以整体思维和大局观念激活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以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稳稳守护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