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他人肖像供用户“换脸”,应承担肖像权侵权责任 ——彭某某诉某软件运营公司肖像权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12个月前 (08-20)案例分析176
基本案情 某软件运营公司开发运营一款软件,用于供付费会员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面部替换(俗称“换脸”),进而生成面部为该他人的作品。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中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彭某某认为其肖像权受到侵害。彭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软件运营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共计5万余元。…

基本案情

  某软件运营公司开发运营一款软件,用于供付费会员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面部替换(俗称“换脸”),进而生成面部为该他人的作品。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中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彭某某认为其肖像权受到侵害。彭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软件运营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共计5万余元。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自然人同意,他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自然人的肖像。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某软件运营公司未经彭某某授权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含有彭某某肖像的照片、视频,侵害了彭某某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最终判决:某软件运营公司向彭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000元。

  典型意义

  当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AI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领航新兴技术发展的方向。一方面,AI技术驱动的产业形态和经营模式不断涌现,为经济增添了新的引擎,注入了强劲活力。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止技术无序发展、向害发展。本案中,某软件运营公司利用AI技术供用户“换脸”,构成侵权。而且,随着这类软件逐步增多,客观上会加大个人肖像权受侵害的范围和程度。该公司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经营,直接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案裁判结果提示相关主体在开发和应用AI技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个人肖像权等人格权益。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048

分享给朋友:

“擅用他人肖像供用户“换脸”,应承担肖像权侵权责任 ——彭某某诉某软件运营公司肖像权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男子酒驾身亡,同饮者共赔近15万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何美琳 蔡莉海南海口一男子王帅因酒后驾车不幸身亡,其家属将事故当晚与王帅同饮的5位朋友告上法庭。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因酒驾身亡导致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判决5名同饮者共赔偿近15万元。2021年11月25日21时许,王帅和朋友前往海口市某酒吧喝酒…

出售玳瑁标本牟利 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邓某通过网上联系、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吴先生出售3只玳瑁标本,获利1.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 玳瑁又称“长寿龟”,被称为地球上的“活化石”。吴先生结婚时,好友为表祝福送其一只玳瑁标本。吴先生收到后非常…

工作时发病返家后猝死,是否算工伤

检察日报记者 刘亭亭 通讯员 吴经军 刘莹五旬工人胸闷难受向单位请假,到家后病情加剧,抢救无效死亡,前后不过1小时。这究竟算不算工伤?这是一起可称为“极端”情形的工伤认定案件,相关部门适用法律不一致,历经法院3次审理,争议持续4年。最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三个善于”,依法成功抗诉,法院…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酒后“智驾”追尾,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2023年3月4日凌晨,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车从浙江省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就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上了酒劲儿的孙某没多久就开始犯迷糊,出于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完全信任,他索性打起了瞌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