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某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准确识别以虚拟货币等手段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08-26)案例分析191
(一)基本案情 2020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安某某、陈某某、郭某三人合谋通过网络平台为他人转移资金牟利。安某某在网上与电诈集团的犯罪分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按照对方指示提供郭某的多张银行卡账户用于接收资金。郭某提供银行卡账户后负责用本人名义注册并登录OKEX交易平台,陈某某负责操作OKEX交易…

(一)基本案情

  2020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安某某、陈某某、郭某三人合谋通过网络平台为他人转移资金牟利。安某某在网上与电诈集团的犯罪分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按照对方指示提供郭某的多张银行卡账户用于接收资金。郭某提供银行卡账户后负责用本人名义注册并登录OKEX交易平台,陈某某负责操作OKEX交易平台将他人转入郭某银行卡账户的资金用于购买虚拟货币,随后转移至对方指定的虚拟货币账户,对方则按照比例向安某某等人支付提成。安某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转移大量资金,其中包括查实的被害人汤某某、朱某、童某某等人被骗取的资金共计50余万元。

  (二)诉讼过程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安某某等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三名被告人的供述及从涉案手机中提取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足以认定三名被告人明知所经手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被告人安某某等三人明知系他人犯罪所得,利用虚拟货币等手段帮助犯罪资金转移,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情节严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

  随着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的兴起,犯罪集团和犯罪分子借助技术手段和虚拟空间来掩盖犯罪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借助网络空间的实时性,突破空间限制,加快资金转移的速度,而处于网络两端的行为人往往采用虚拟用户名注册,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相关犯罪更难查处。被告人安某某等三人通过OKEX等网络交易平台将他人犯罪所得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再以虚拟货币形式实现资金快速转移,以此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针对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解释》明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包括任何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手段,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对于司法实践中越来越专业、隐蔽的资金转移行为,司法机关要透过资金流转的表象,准确识别各类迷惑性强的犯罪手段,精准打击犯罪。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074

分享给朋友:

“安某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准确识别以虚拟货币等手段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的相关文章

预付费教育机构“跑路”,消费者如何退费维权?

近日,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经营的多家门店接连倒闭,消费者纷纷维权要求退费,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费经营模式已成为商业惯例。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商家“跑路”事件逐渐增多,“退费维权”纠纷频发。不久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未经允许情况下被拍摄 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商家在未得到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拍摄消费者消费时的视频,并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用于宣传。还有的商家则使用直播的方式,展示消费者的消费过程。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又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拍摄消费者理发视频公开发布…

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二审宣判 法院驳回老人亲属上诉请求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上海二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88岁的独居老人马某生前将300万房产等赠送给家附近的水果摊主。老人去世后,水果摊主刘某与老人亲属就《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继而引发诉讼。5月17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 案情介绍 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将房产赠与水果…

网购轮胎货不对板 法院:退一赔三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宋桓宇)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产生网购纠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3月,纪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黄…

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被判5倍赔偿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剧本杀企业恶意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法院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一审判赔36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并作出判决。原告嘉兴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某知名剧本杀发行方,享有该剧本杀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原告称,被告北京某科…

盲目应聘落入“客服”陷阱 一毕业生因帮助犯罪获刑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郑雯 陈航日前,毕业不久且想找兼职的林某,在QQ群看到一条“招聘兼职日结300元~500元”的信息,便把对方加为好友。对方自称是电商客服,兼职的工作内容是需要林某提供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林某需要登录QQ与“客服”语音通话,并开启免提功能;另一部,林某用于拨打“客服”提供…

在手机软件中内嵌强制弹窗代码播放广告牟利,软件开发商获刑

正义网讯(通讯员胡慧敏)一团伙在手机软件中内嵌强制弹窗代码播放广告,将用户的手机流量变现牟利,最终因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2020年5月,牛某与高某合伙成立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工具类APP在安卓应用市场供用户下载使用。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二人经商议后,在开发的“某来电秀”“…

“刷单炒信”却遭遇反悔,法院:这样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刷单”俨然成为一大网络“增收产业”。然而约定好的“刷单”却没有如期获得报酬,这样的报酬和已经支付的购物款能否要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淘宝店铺“刷单”,却在交易中遭遇实际支付的货款未退还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刷单炒信”合同无效,并驳回了“刷单人”黄女士的全部…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可否选择治疗和休息方式?

案情简介施某于2000年7月12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最近一份劳动合同系自2015年1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施某于2018年4月6日起就诊于本市多家三甲医院,医院对施某病情诊断为“神经根型颈椎病”。施某又于2018年8月10日就诊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被诊断为“焦虑障碍”。施某自2…

网络测评“踩一捧一” 商家状告测评方

互联网消费与社交媒体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测评的流行,测评方运用专业知识和实际测验,就某类商品、店铺或服务给出评价和建议,能够打破信息壁垒,让消费者少花“冤枉钱”。然而,一些并不客观的虚假测评信息,不仅会错误引导舆论,也会侵害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健康的市场秩序。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