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批发市场20家商户与收货方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门普法+立案指导”示范文本助力商户“零距离”解纷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10-14)案例分析228
     【基本案情】 2025年以来,辽宁省大连市某批发市场买卖合同纠纷数量不断攀升,入驻该批发市场的20家商户因收货方违约,陆续向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货款。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法院立案时发现,一些商户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基本案情】

  2025年以来,辽宁省大连市某批发市场买卖合同纠纷数量不断攀升,入驻该批发市场的20家商户因收货方违约,陆续向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货款。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法院立案时发现,一些商户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五花八门、诉求表达不清。经了解得知,某批发市场大多数商户诉讼能力较弱,且商户日常交易往往没有书面合同,以微信聊天转账居多,账目混乱且实物证据和电子证据杂糅,常常“有理说不清”。对此,法院决定“送法上门”,到批发市场所在街道的社区联系点进行现场宣讲,指导批发市场的商户如何应用示范文本梳理纠纷情况、准备诉讼材料,并围绕买卖合同纠纷示范文本要素讲解商户如何在买卖过程中保障交易安全。

  宣讲结束后,商户现场对照示范文本条目进行梳理。个体工商户刘某说:“这个示范文本太好用了,我一对账,又发现了几笔遗漏货款,这样又给我找回钱了。”张某用示范文本梳理账目,很快发现自己算错了账,高兴地表示:“那我就不用打官司解决了”。衣某将填写的要素式起诉状交给现场的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当场发现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还没有到,自己不用着急起诉。商户们表示:“以后经营中就依照这个示范文本规范买卖手续,避免打官司找不到证据。”经过指导,部分有诉讼需求的商户现场完成诉状填写和证据材料准备,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针对未到场的商户,法院提供二维码方便当事人扫码获取示范文本及填写指导服务。

  本次宣讲后,大连西岗法院新收涉某批发市场的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明显下降,立案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升。调解员、承办法官反馈,指导应用示范文本后,某批发市场的商户诉讼能力明显提升,诉求表达更精准、证据提交更规范。

  【典型意义】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应用示范文本指导立案,提升当事人诉讼能力。本案中,法院通过排摸发现某批发市场潜在诉讼较多、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主动上门指导立案。当事人对照示范文本要素梳理交易信息、核对账目、明确诉求,在短时间内就发现因账目算错、交易时间弄错不再起诉,或者发现遗漏货款对诉状自行作了补正,有效避免因错填、漏填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二是应用示范文本精准普法,实现纠纷源头预防。法院主动延伸职能,面向某批发市场商户开展上门普法,结合示范文本要素讲解买卖合同订立、履行中的常见风险以及争议解决环节的证据留存固定要点等,指导商户规范日常经营交易行为,从源头预防纠纷轻易成讼,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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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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