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明知设计存在缺陷仍按设计施工的,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质量责任——某镇人民政府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延边刑事律师6个月前 (11-03)案例分析135

     【基本案情】
  某镇人民政府将某边坡治理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以设计图纸和清单列明项目为准。工程完工后,因当地突降大雨,案涉工程挡土墙发生垮塌。当时经鉴定,工程水毁原因是某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双方约定,某建筑公司按照原设计图纸对工程进行修复。修复后,工程又出现倾斜、沉降。某镇人民政府重新提供了新的图纸和修复方案,双方就再次修复费用的承担发生争议。某镇人民政府起诉请求某建筑公司按照新图纸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诉讼过程中,鉴定机构受法院委托出具鉴定意见为:工程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是原设计图纸不合理且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案涉工程修复后仍存在质量缺陷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某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应承担主要责任;二是某建筑公司明知原设计图纸存在设计缺陷,仍按照原设计图纸进行修复,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决:某建筑公司承担30%的质量修复费用。
  【典型意义】
  工程建设是一项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于一体的建造活动。各方主体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共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如果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施工单位明知设计图纸不符合规范仍按图纸施工,导致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于案涉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均有过错,人民法院判令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警示建设单位对施工图纸等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本案也提醒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并非绝对的“免责金牌”,如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应及时反馈问题,不应按错误图纸施工。本案对于倡导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恪尽职守、各尽其责、专业协作,共筑工程质量安全防线具有积极意义。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473

分享给朋友:

“施工单位明知设计存在缺陷仍按设计施工的,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质量责任——某镇人民政府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酒驾逃避检查冲卡 男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前面有交警查车,我喝了两瓶啤酒,查到了要遭扣分,趁他们不注意我加速冲过去就逮不到我了。”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依法以被告人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3年9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叙永县叙永镇胜利桥小桥洞处时,遇…

卖房人为骗财“一房七卖” 犯合同诈骗罪获刑

购房人购房前没有做产权调查,花百余万元购买的房屋却无法过户,最终发现出卖人竟“一房七卖”!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一房多卖”案,判决被告人黄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和退赔违法所得。 2019年,李女士通过中介看中了黄某出售的房屋,房屋的位置和价格都让人满…

非法销售肉毒素 被告人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刑

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依法宣判,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禁止被告人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美容行业经营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分14次从卖家处购进116瓶肉毒毒素,除部分自用外,另…

路过商场停车场发生事故,商场要赔偿吗?

【案情】一天,周女士骑电动车上班。因前一天下雪,路上有些湿滑。周女士途经某商场地面停车场时,不慎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右侧胫骨平台骨折等。事发后,周女士自行支付了治疗费。但周女士认为,摔伤在商场停车场,那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周女士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合计1…

废弃鱼塘游泳溺亡 管理者是否担责

法治日报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刘琴琴 尚博暑假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池塘、水库、河流、海边等都是学生溺亡事故的高发区域,容易产生相关侵权责任纠纷。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

收费停车场车辆被剐蹭找不到肇事者谁担责?

车停在收费停车场里被剐蹭受损,停车场监控存在盲区,找不到肇事者,那么车辆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呢?6月20日,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磊介绍了一起公共停车场停车被剐蹭案件。几个月前,林先生将车辆停在一广场经营的收费停车场。几个小时后,当林先生准备开车离开时,发现自己的轿车左侧前车门及车辆后视镜受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