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包装公司与某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双向联动”机制在线化解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延边刑事律师4个月前 (01-04)案例分析72

基本案情

某包装公司与某食品公司经常有交易往来,两家公司地处不同市区。2025年4月,双方签订纸箱买卖合同,约定由某包装公司向某食品公司供应纸箱3200个,货值8320元。某包装公司依约完成交付后,某食品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某包装公司多次催讨,某食品公司起初以“包装箱存在轻微压痕和污渍,影响使用”为由拒绝付款,后虽承认欠款事实,但仍然拖延支付。某包装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并承担拖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考虑双方为长期跨域交易合作伙伴,为高效化解纠纷,征得双方同意后,依托法院与综治中心“双向联动”机制,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

一是通过在线方式,同步听取双方意见。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双方不在一地,为避免当事人异地奔波,通过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视频沟通。某食品公司认为,纸箱存在外观瑕疵,并出示部分纸箱照片作为证据,因此拒绝一次性付清全款。某包装公司则认为,食品公司收货时未提出异议,且瑕疵比例极低,不影响整体使用,认为对方藉此故意拖延付款。鉴于双方各执一词的状态,调解员了解各自诉求后,结束首次线上沟通。

二是落实三个步骤,找准纠纷化解关键。调解员首先对照前期指导双方填写的买卖合同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根据要素化信息,快速归纳双方争议焦点。之后,通过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和多元解纷案例库,了解类案处理结果,在法官指导下形成初步调解方案。完成三个步骤后,调解员已清晰掌握纠纷化解关键在于确认包装箱是否存在瑕疵,以及瑕疵比例和影响程度。

三是“背对背”沟通,做好双向释法析理。调解员明确纠纷化解关键后,分别与双方进行线上沟通。一方面,向某食品公司释明,其主张对方承担瑕疵履行责任,应有相关证据证明影响存在及损失程度,如长期纠缠,可能面临更大责任及违约成本。另一方面,建议包装公司从维护双方长期合作关系、降低小额争议解纷成本、加快货款回笼速度等角度出发,在追究某食品公司拖延支付违约责任方面考虑适当让步。

四是围绕争点调解,促推双方和解并履行。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在线调解,在屏幕共享等信息技术功能支持下,展示双方买卖合同、验收标准、实际交易记录与履行过程等证据,推送典型案例等作为参考。双方在事实基础和法律框架内互谅互让,某包装公司同意不追究食品公司拖延支付的违约责任,某食品公司同意立即支付全部欠款,并通过线上转账方式当场完成支付。该起纠纷通过全流程在线方式得以高效化解。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食品公司即时支付全部货款8320元。

解纷要旨

本案系拖欠货款引发的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兼具货款支付与维持合作共赢关系双重属性,如不能高效化解,不仅增加当事人纠纷解纷成本,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合作。本案中,法院依托与综治中心建立的“双向联动”机制,一方面,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另一方面,由综治中心发挥平台枢纽作用,统筹协调相关资源,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支持人民调解员高效、便捷开展视频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院指导调解员用好示范文本、多元解纷案例库等解纷资源,用活在线调解等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的“零跑腿”解纷服务,促使纠纷得以高效化解,大大减轻企业解纷成本,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ncda.com/?id=1677

分享给朋友:

“某包装公司与某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双向联动”机制在线化解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的相关文章

“飞单”骗取佣金,法院判决退钱并负违约责任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胡明冬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过程中,中介与开发商业务员相互串通,将自然到访客户虚构成分销商渠道到访客户骗取开发商佣金,该类行为在行业内被称作“飞单”。近期,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对于“飞单”行为法院会如何定性?针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飞单”乱象…

恋爱期间为爱担保,分手之后要帮还贷?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借款百万元给朋友,对方跑路了怎么办?父亲去世了,生前被欠的钱能讨回吗?恋爱期间为爱担保,分手后要不要帮前男友还贷……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借贷纠纷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借贷纠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来听听村(居)法律顾问怎…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缴纳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参保不及时,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 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安安销售公司(化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

路过商场停车场发生事故,商场要赔偿吗?

【案情】一天,周女士骑电动车上班。因前一天下雪,路上有些湿滑。周女士途经某商场地面停车场时,不慎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右侧胫骨平台骨折等。事发后,周女士自行支付了治疗费。但周女士认为,摔伤在商场停车场,那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周女士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合计1…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单位可否不付工资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9年4月1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开发工作。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周六、周日休息,但公司不实行打卡制度。双方约定孔某的月工资由底薪加提成组成,底薪为5000元,提成根据业绩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5…

邻居带3小孩戏水致1人溺亡,谁担责?

南宁晚报讯(记者郑芳 通讯员钟窈玲 王建鹏)叶某携带小佳等3名未成年人到公园水域边玩耍,小佳不慎发生溺水,叶某虽下水营救未果,但他没有报警和呼救,而是带另外两名孩子离开。小佳被打捞上岸时已溺水身亡。小佳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叶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6万余元。近日,横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成年人携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