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条款不是拖欠拒付货款“挡箭牌” 广州一储能公司以背靠背条款拒付货款被判理据不足

延边刑事律师1个月前 (07-13)48
背靠背条款本是约定回款结算的交易条款,却被部分企业当作拖欠货款的“挡箭牌”,一些中小企业因此陷入资金链紧张的困境。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新型储能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明确背靠背条款不得滥用,判决乙储能公司向甲储能公司支付剩余货款9900万余元及利息,同时抓住上诉期窗口释法明理,促成双方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