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开设赌场案 ——依法打击电话推广跨境赌博平台行为
【基本案情】公安机关于2024年3月立案侦办一起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跨境网络赌博案,相关网络赌博组织的实际地点位于菲律宾共和国马尼拉市等地,其通过“澳门新葡京”“澳门威尼斯人”“BET365”等网站长期开展“百家乐”“捕鱼”“体育竞技”等不同类型的网络赌博业务。经远程勘验查明,赌博网站累计注册会员约20万人,涉及赌资特别巨大。该网络赌博组织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内设电销部、客服部、维护部、技术部、财务部等部门。被告人林某(化名“梅姐”)在菲律宾共和国为该网络赌博组织提供服务,先后就职于电销部和维护部,负责以给中国公民打电话、发展会员等方式推广赌博平台,维护会员和平台之间的关系。林某在该公司就职期间非法获利折合人民币28万余元。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仍受雇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林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上,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对被告人林某的违法所得2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依法严惩电话推广跨境赌博平台行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当前跨境赌博犯罪运作模式呈现组织严密化、公司化特点,电话推广作为跨境赌博平台面向境内招赌吸赌的“前端触角”,即使处于中下游环节也能构成共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电话推广人员,从源头上切断赌博平台的人员供给,有效遏制跨境赌博犯罪向社会各层面渗透的势头,对社会公众特别是潜在参与者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