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用卡套现还款软件从事非法支付结算业务

延边刑事律师1年前 (2025-03-19)案例分析288
为牟取非法利益,司某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广信用卡套现及还款软件,同时发展下线会员注册使用。日前,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司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经查,2020年10月,被告人司某借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在某APP…

 为牟取非法利益,司某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广信用卡套现及还款软件,同时发展下线会员注册使用。日前,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司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经查,2020年10月,被告人司某借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在某APP上注册账号进行信用卡套现及还款。后其在明知该平台虚构交易为客户提供信用卡套现及还款服务的情况下,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仍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广并发展下线会员注册使用。经公安机关调取该APP后台数据统计后证实,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由司某发展的下线会员非法套现及还款总额共计9038183.4元,司某从中获得的提成共计11889.98元。2023年8月,司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24年5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司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司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所谓的“智能还款平台软件”“信用卡智能代还软件”,虽然宣传功能为帮助用户实现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等,以缓解用户的资金压力,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信用卡被盗刷等风险,频繁使用也会影响用户的个人征信。尤其是一些不正规的平台软件可能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突然停止运营,导致用户投入资金无法收回,还款计划也无法继续执行。此外,垂涎此类软件的推广奖励,发展注册下线会员,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得不偿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有计划地理性消费,不要轻信信用卡智能代还平台的诱导,无论借贷还是还款,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守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及资金安全。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蔡蕾 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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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延边州政协委员;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擅长思考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咨询不限。 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邮箱:hanjiq666@163.com 执业机构: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吉林省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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