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武敲诈勒索案 ——为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
(一)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被告人贺某武与通过聊天软件结识的龙某鹏(在逃)共谋后,向网络资源商蔡某智(另案处理)购买IP地址非法搭建跨境网络专线,出售给缅甸某专门从事“裸聊”敲诈勒索犯罪的窝点,并雇佣技术人员对跨境网络专线进行维护。为规避打击,龙某鹏用泰达币及现金泰铢与上述犯罪窝点结算、与贺...
李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以“裸聊”为诱饵敲诈勒索
(一)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与胡某(另案处理)共谋以“裸聊”方式敲诈勒索,分别提供场地、设备、技术、支付结算账户,并通过层层联系招募“客服”“枪手”,纠集了被告人王某佳、谷某、钟某龙及谢某雄、谢某军、谢某勇(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偷渡到缅甸。同年9月中旬至11月底,在李某指使下,...
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 ——制造、散播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罗某甲、徐某、聂某某、杨某均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罗某甲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聂某某、杨某以及被告人罗某乙、罗某丙等人共谋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消息进而勒索财物。受罗某甲安排,罗某乙注册微信公众号“××经”并在多家知名网络平台注册第三方账...
相某漫敲诈勒索案 ——编造事由向网络平台商家恶意索赔敲诈勒索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相某漫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并投放异物,随后拍照反馈给平台和商家,以不赔偿就投诉相威胁先后向4家餐饮店铺索要共计人民币3169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相某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诉相威胁勒索多家被害单位钱款,数额较...
赵某杰敲诈勒索案 ——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未成年人
(一)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杰用QQ添加14至18周岁未成年女性40余人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杰故意找茬称对方把自己气病,以到被害人学校和家中持刀捅人相威胁,要求被害人“拿钱治病”,先后向4名被害人(13至16周岁)索要共计人民币18964元。案发后,赵某杰向被害人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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